2017杭州市區隨遷子女網上報名http://61.164.58.46:8000/default.aspx 或http://www.hzedu.gov.cn 核對對象:2017年5月10日?5月19日,已登錄預登記系統(杭州教育網為唯一指定網站,網址www.hzedu.gov.cn)登記成功的人員。
一、2017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杭州市區申請小學一年級入學的年齡有何規定?
答:2017年申請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的對象是指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兒童。
二、2017年杭州市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一年級入學預登記的對象有何規定?
答:除符合年齡規定外,2017年小學一年級入學預登記對象還需要符合下列(一)、(二)兩條件之一:
(一)已經持有居住證的適齡兒童。
(二)未持有居住證的適齡兒童,需要同時符合下列三個條件:
1. 父母雙方于2016年8月31日前在杭州市區(濱江區除外)已辦理(臨時)居住證,且在之后一直按規定辦理,無中斷;2016年7月1日-8月31日期間按規定進行居住登記且之后無中斷也可進行預登記,但以公安復核信息為準。
2. 父母雙方或一方于2016年8月31日前已在杭州市區繳納社保且在之后一直按規定繳納,無中斷。
3. 父母雙方或一方于2016年8月31日前已與在杭州市區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在工商部門辦理了在杭營業執照,且在之后一直按規定辦理,無中斷。
三、父母持有濱江區(臨時)居住證且符合2017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杭一年級入學條件的隨遷子女怎么辦?時間安排和辦理流程是怎么樣的?
答:父母持有濱江區(臨時)居住證的隨遷子女,根據《杭州市濱江區居住證持有人積分管理暫行辦法》和《杭州市濱江區居住證持有人積分申請子女入學細則(試行)》實施,具體辦法可登錄“新濱江人幫幫網” 的“政策法規”欄目(網址:http://www.juters.com/a/zhengcefagui)進行查詢。具體時間安排和辦理流程詳見2017年濱江區居住證持有人積分申請子女入學公告。
濱江區的時間安排和辦理流程如下:
1. 2017年4月17日?5月19日,濱江區居住證持有人子女積分入學申請。
2. 2017年6月16日?6月22日,濱江區申請子女積分入學的居住證持有人總積分和排名公示。
3. 2017年7月4日?7月8日,濱江區居住證持有人積分申請子女入學報名學校分配公示。
4. 2017年7月9日?7月10日,濱江區居住證持有人積分申請子女到分配的學校報名。
四、2017年符合在杭州市區入學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一年級入學報名的時間安排和辦理流程是怎么樣的?
答:請務必記好下列時間和辦理程序
(一)預登記
1.預登記對象:符合2017年杭州市區一年級入學條件的適齡隨遷子女。
2.預登記時間:2017年5月10日?5月19日。
3.預登記程序:登錄杭州教育網(唯一指定網站,網址www.hzedu.gov.cn),點擊“杭州市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一年級入學預登記及查詢系統”(以下簡稱預登記系統) 進行相關信息登記,登記成功后,將獲得登記碼,登記碼須妥善保存。
(二)信息核對
1.核對對象:2017年5月10日?5月19日,已登錄預登記系統(杭州教育網為唯一指定網站,網址www.hzedu.gov.cn)登記成功的人員。
2.核對時間:2017年6月8日?6月15日。
3.核對程序:預登記對象登錄預登記系統進行信息核對。核對中如對公安部門核查反饋的居住登記和持證信息、人力社保部門核查反饋的社保繳納信息等情況的準確性有異議,在預登記系統的信息核對界面上直接遞交復核申請。
(三)入學報名
在2017年6月24日?6月25日,持上述規定的材料到實際居住地(以居住證或臨時居住證為依據)所屬教育服務區學校或當地教育局指定的學校報名。學校將核查材料原件與預登記系統信息,符合入學報名條件的,學校將受理報名。
報名學校詳見各區教育局(社發局)公布的報名學校劃分公告或各小學6月中旬的招生公告。
五、如何獲得《2017年申請杭州市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一年級入學報名的網上預登記操作解讀》(以下簡稱《操作解讀》)?
答:《操作解讀》將制作成視頻文件于5月9日14:00后發布到預登記系統,可下載觀看。
六、家中沒有電腦或家長不會操作,網上預登記怎么辦?
答:確有困難的,在市區就讀幼兒園的由在讀幼兒園提供幫助;其他人員可聯系居住地社區服務中心,請社區提供幫助。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如需要幼兒園或社區提供幫助的,須家長本人提供以下材料:
(一)適齡兒童本人持有居住證的須提供:
1. 適齡兒童本人的居住證;
2. 家庭戶籍簿和父母雙方身份證。
(二)適齡兒童本人未持有居住證的須提供:
1. 家庭戶籍簿和父母雙方身份證;
2. 父母雙方在杭州市區的居住證或臨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告知單;
3. 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杭州市區繳納社保的憑證;
4. 父母雙方或一方與在杭州市區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在工商部門辦理的在杭營業執照。
七、 家長在信息核對階段,對公安、人力社保等部門核查反饋的居住登記和持證信息、社保繳納信息有異議的怎么辦?復核申請遞交后,經公安、社保部門復核反饋的信息如何查詢?
答:2017年6月8日?6月15日,預登記對象登錄預登記系統進行信息核對,核對中對公安、人力社保等部門核查反饋的居住信息和持證信息、社保繳納信息的準確性有異議的,在預登記系統的信息核對界面上直接遞交復核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