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教育局:www.gaedu.gov.cn
廣安市教育局主要職責: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體育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市教育、體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和規劃,并指導實施。
(二)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和中小學布局結構調整,組織初審地方教材;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負責全市教育體育系統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
(三)負責義務教育的指導與協調,推進全市縣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負責教育體育經費統籌管理,參與擬定籌措教育體育經費、撥款、基建投資的政策和措施,監督全市教育體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指導國(內)外教育體育援助、合作項目的執行。
(五)主管全市教師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教師、教練招聘和中小學校長的聘用工作;組織實施教師繼續教育、崗位聘用、職務評聘、培養培訓、調配交流、轉崗分流、辭職辭退、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高中階段學校教師資格認定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程序,配合有關部門任免考核有關學校校長和干部,加強學校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
(六)統籌和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會同市政府教育督導團負責對下級政府及各類學校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指導教育發展和教育教學質量的監測工作。
(七)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和學位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擬定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劃,指導普通話推廣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八)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發展與改革,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民族地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工作。
(九)統籌規劃、綜合管理全市民辦教育,規范民辦教育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十)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法制教育、國防教育、科技教育、安全和穩定工作,指導直屬學校的黨建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直屬學校領導班子建設。
(十一)統籌管理全市的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高校、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和就業指導工作。
(十二)規劃指導全市教育體育系統的科學研究及科學研究成果的轉化運用工作;指導教育技術裝備和現代信息技術教育工作。
(十三)指導教育體育系統的國際交流與合作。開展與國(內)外的教育體育交流與合作,指導漢語國際推廣工作;負責全市教育體育系統出國留學人員、外籍教師、教練、專家的申報管理工作。
(十四)統籌規劃全市群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劃,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推動全市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和監督管理。
(十五)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發展。指導體育訓練、體育競賽和運動員隊伍建設,組織統籌參加省級以上綜合運動會和承辦市級綜合性運動會的競賽工作,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負責組織、監督全市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十六)統籌規劃全市學校體育發展。指導和管理學校體育工作;制定全市學校體育教育、青少年業余訓練的規劃和工作方案,并負責組織實施、督促和檢查;指導和管理全市中小學體育測試和體育特長生的審定工作;負責一級以上運動員的申報和二級運動員的審批。
(十七)統籌全市青少年體育發展規劃,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十八)擬訂體育產業政策,管理并發展體育市場;負責監督管理全市體育彩票銷售工作。
(十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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