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教育局:www.dzjyj.cn
一、制定全市教育工作政策和規定,檢查、監督基層學校教育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落實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
二、研究制定全市各類教育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指導、協調規劃、計劃的實施。合理調整學校布局,在上級規定的審批權限內審批公辦、民辦等各類學校的設置。
三、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工作,領導好各鄉鎮(辦)中心學校和中小學的教育工作,并對其工作狀況及辦學水平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驗收。組織實施對各鄉鎮(辦)“普九”、“掃盲”工作的督導與評估。
四、負責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體育衛生與美育工作、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負責各教辦、各學校工會工作;負責各學校穩定、綜合治理及學校安全工作。負責教育局直屬學校和單位的黨建、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老干部工作及計劃生育工作。
五、依法管理教師隊伍,負責教師的調配、職稱、培訓和各級各類學校教師繼續教育及業務技能培訓工作;管理和指導師范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負責實施教師資格制度。
六、負責教育體制、辦學體制、學校管理體制、城市和農村教育綜合改革的統籌規劃和協調指導;參與經濟、科學、教育統籌和教育綜合改革的實施。
七、做好教育系統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考核、考察、任免和管理工作;配合市委組織部做好各高中學校校長的考核、考察、任免工作。管理各學校中層干部和校級后備干部。
八、做好教育經費的籌集和管理工作,監測各鄉(鎮、辦)貫徹教育經費“三個增長”的執行情況和教育費附加的完成和執行情況,市直單位的基建計劃、審批、財務監督和審計工作;指導全市學校后勤社會化工作。
九、組織指導各類學校的招生考試工作。
十、指導推動教育教學的理論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
十一、擬定全市語言文字工作的政策、規定,編制語言文字工作規劃;組織協調并監督檢查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范、標準的實施;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普通話測試工作;負責社會用字規范管理。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