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師范大學(Hunan Normal University)位于歷史文化名城長沙,是一所以師范教育著稱、具有悠久歷史的省屬重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重點建設院校,入選"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是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高校。思而學教育網 小編今天為大家精心準備了湖南師范大學教務管理系統 湖南師范大學教務管理系統登錄,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湖南師范大學教務管理系統 湖南師范大學教務管理系統登錄
湖南師范大學教務處:http://jwc.hunnu.edu.cn/
教務處概況
教務處(評建辦)是在校長和分管教學副校長領導下,負責全校本科教學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工作職責有:
1. 根據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和學校工作部署,負責擬定全校教學工作計劃;制定教學方面的有關規章制度;總結教學方面各種經驗;研究并提出有關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教學建設、教學改革和教學管理等方面的意見并組織貫徹實施;
2. 負責組織各教學單位制定、實施本科人才培養方案、各課程教學大綱、實驗教學大綱、考試大綱、實習(實訓)大綱及有關教學基本文件,并編制各項教學計劃;
3. 負責制定學校專業建設規劃,擬定專業設置與調整意見,組織專業建設、檢查和評估工作;
4. 負責制定學校課程建設規劃,組織精品課程、網絡課程等課程建設、檢查和評估工作;
5. 負責制定全校教材建設規劃,組織自編教材及教學參考書的審定、優秀教材的評估等工作,負責全校教材的選用、征訂、采購和發放等工作;
6. 組織全校性教學改革研究工作,制定教學改革研究計劃,負責教學研究項目的立項、中期檢查、結題驗收工作,組織全校開展示范性教學、教學經驗交流和教學方法研究活動,推廣先進的教學方法和手段及成功的教學經驗;
7. 負責全校實踐教學工作,組織制定實踐教學規劃、實驗室建設規劃、各專業的實習計劃,安排和檢查實驗、實習、畢業論文(設計)以及學生課外實踐活動等工作,統籌實習基地建設;
8. 負責全校全日制本科學生的學籍管理、畢業資格和學位授予資格審核以及畢業證和學位證的發放工作,輔修專業(學位)管理工作,協助校學位委員會開展學位授予工作;
9. 負責編制教學任務、編排學期課程表和考試安排表,負責教室調度和管理、選課管理、成績管理、重修或補考安排、考試管理和考務等工作;
10. 負責學校教學信息化建設,組織對全校教師、教學管理人員進行信息技術培訓;
11. 負責教務處網站、大學生創新網站的建設、管理工作;
12. 負責教務管理系統、實驗室管理系統、課程資源平臺的建設、管理工作;
13. 負責全校各教學環節教學質量的信息收集、反饋、評估及監控工作,組織對各教學單位的教學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評估;
14. 負責年度質量報告和教學狀態數據的整理編制;
15. 負責全校教學管理人員的業務能力和素質的培訓;
16. 負責全校教學成果獎、教學名師獎、教學優秀獎、明德教師獎、實驗室優秀獎等教學獎項的評選和表彰工作以及青年教師課堂教學競賽的組織工作;
17. 負責教師教育改革、實施及相關管理工作;
18. 負責“質量工程”、“本科教學工程”項目申報、建設、管理;
19.統籌全校文化素質教育工作,負責“全國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辦公室日常工作;
20. 負責推薦選拔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為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工作;
21.負責至善樓和景德樓A區等公共教學樓的管理;
22.負責全校教學業務經費的管理、監督及使用;
23.負責教學檔案的整理、歸檔及各種數據的統計、分析工作;
24.負責全校本科學生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
25.負責湖南省高考有關科目評卷的組織工作;
26.協助學校教學委員會、教學督導委員會工作;
27.完成學校領導和上級部門安排的其他工作。
歷史沿革
國立師范學院
國立師范學院誕生于1938年抗日烽火之中,是我國第一所獨立設置的國立師范學院。
新中國成立之初,國立師范學院并入湖南大學。
1953年8月全國院系調整,湖南大學撤消,建立了湖南師范學院和中南土木建筑學院。
1953年9月,根據中南教育部的指示,湖南師范學院以原國立師范學院為基礎,合并了湖南大學、南昌大學、河南平原師范學院部分系科,和清華大學、湖南大學、南昌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南師范學院、河南平原師范學院部分學生,成為當時全國專業設置較多的師范院校之一。
湖南師范大學
1984年,學校更名為湖南師范大學。
1996年,成為國家第一批“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
2000年以來,又分別合并了湖南教育學院、湖南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和湖南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成為學科門類比較齊全、師資力量雄厚、具有教師教育特色的全國百強大學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