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學院招生從本科生、高職生、專升本學生到研究生、政法干警、留學生、港澳臺學生(港澳臺僑學生聯合招生考試)再到插班生、輔修多向發展。下面是思而學教育網 小編為大家帶來的上海政法學院教務網絡管理系統 上海政法學院教務管理,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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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學院學校簡介
上海政法學院始建于1984年。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準上海政法學院為獨立設置的普通本科院校。學校堅持“立足政法、服務上海、面向全國”,依托政法系統的行業優勢,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強”的創新發展道路,已經形成以法學為主干,政治學、經濟學、社會學、管理學、語言文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辦學體系,正為努力創建“特色鮮明的國內知名政法大學”而奮斗。
學校現有在校學生10000余名、二級學院12個、碩士學位授予點4個、本科專業及方向31個、高職專業7個。監獄學、社會工作是國家級特色專業,法學和工商管理為上海市本科專業綜合改革試點專業。擁有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基地、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基地和卓越新聞傳播人才培養基地。法學學科為上海市一流學科。建立了“一帶一路安全問題協同創新中心”,并獲批“最高人民法院‘一帶一路’司法研究基地”。學校招收外國留學生和港澳臺地區學生,分別與浙江大學、上海財經大學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
2013年9月13日,*主席在上海合作組織比什凱克峰會上宣布,中方將在上海政法學院設立“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國際司法交流合作培訓基地”。8月,國家發改委正式批復“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國際司法交流合作培訓基地”建設項目。
學校師資力量雄厚、隊伍結構合理,高級職稱教師占教師總數近50%;具有研究生學位教師占教師總數的90%,其中博士占總數的43%。有8名教師具有博士生導師資格,50余名教師具有碩士生導師資格。原上海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劉云耕同志任學校名譽校長。學校還聘請了國內法學界、經濟界和實務部門的專家、學者100余人為客座、兼職教授。
學校坐落在風景秀麗的佘山國家旅游度假區,占地面積1000余畝,建筑面積21萬余平方米,被譽為“佘山腳下的花園學府”。自1999年至今一直被評為“上海花園單位”,蟬聯11?17屆“上海市文明單位”稱號,2009年被評為“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2011年、2015年連續兩次被評為“全國文明單位”。
上海政法學院歷史沿革
1984年11月,學院成立,時名“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學院”。
1985年,成立上海法律高等專科學校。
1993年,經上海市人民政府批準,在上海法律高等專科學校和上海大學文學院法律系的基礎上,設立上海大學法學院,從此開始承擔本科教學任務。
1998年以后,學院依托上海大學的辦學優勢,獲得憲法和行政法學專業、刑法專業、法理學專業三個碩士學位授予點。
2004年9月23日,經上海市人民政府正式批準,撤銷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和上海大學法學院建制,設立上海政法學院,學院成為獨立設置的市屬本科高校。上海大學將原知識產權學院改建為新上海大學法學院。
2011年7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上海市學位委員會批準確認上海政法學院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授權學科分別為法學理論、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和刑法學等三個學科。上海政法學院恢復碩士研究生的招生及培養工作。
2013年,我校法學專業在安徽、江西、貴州、云南首次被批準列入一本批次招生,實現了該校招生一本批次專業的“零的突破”。法學教育實踐基地被批準為國家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我校獲得每4年評選一次的高等教育上海市級教學成果一等獎1項,二等獎3項的佳績,在上海文科高校中名列前茅。
2013年,我校為“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基地”和“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基地”。
,我校首次招生留學生、插班生、港澳臺華僑學生,獲得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
2013年9月,我校被確立為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國家司法交流合作培訓基地。
2015年,首次招收春季高考生。
2015年,學校被確立為上海市卓越新聞傳播人才教育培養基地。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在我校設立“一帶一路”司法研究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