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警鐘長鳴,才能警笛不響。警示教育片旨在幫助全區廣大領導干部筑起牢固的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已之心,不斷加強自身修養,牢記黨紀、國法,嚴格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做到心中有責、心中有戒,謹記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下面是小編為您收集整理的王洪鐘案件警示錄觀后感,歡迎閱讀!
篇一:王洪鐘案件警示錄觀后感
昨天中央紀委剖析門頭溝區原區長王洪鐘案件警示錄,2001年至2013年間,王洪鐘收受或索取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1396萬余元,而他在懺悔錄里表示,“我收受的所有錢物都在”。
在王洪鐘的違紀違法問題中,工程建設領域相關問題占了大多數。向其行賄的人絕大部分也是從事工程建設、房地產開發的商人。他享受著權力變現帶來的優裕生活與滿足感,收受好處的王洪鐘利用職務便利,任意插手工程建設多個環節,為老板們“拿下”項目發揮作用。在錯誤政績觀的驅動下,王洪鐘任職期間存在大量不經集體決策、不經法律程序、不正確行使職權的行為。在密云任職期間,王洪鐘對該縣老城區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造。他僅用短短三年時間,就將縣城內低矮平房全部拆除。在門頭溝任職期間,王洪鐘一上任就推進大量拆遷工程和市政工程,追求看得見的政績。老百姓甚至用“王指倒”來形容他在拆遷等工作上的速度和力度,稱他“指哪兒哪兒倒”。
由于按規定程序辦理規劃和施工許可、進行招投標用時較長,急于看到“成效”的王洪鐘就繞過這些法律和制度規定,主導了大量“邊建設、邊審批、邊招標”的“三邊”工程。有的工程沒有辦理開工許可,就直接破土動工;有的工程沒有辦理規劃變更,違法用地;更有的工程直接違反了國家關于土地規劃方面的強制性規定,結果建成的是一個違法建筑。
王洪鐘在懺悔錄中寫道:“上半年,我聽聞市紀委正在對我進行調查,也曾想把問題列出來,向市紀委匯報。但自己始終沒有鼓足勇氣,一直找借口往后拖……我收受的所有錢物都在,也曾試圖將其退還相關人員,但這種做法似乎也不正確。實際上從去年(2013年)下半年以來,我的思想壓力非常大,心里一直處于矛盾狀態。”最終,王洪鐘被開除黨籍、行政開除。2015年12月,王洪鐘因犯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3萬元。
篇二:王洪鐘案件警示錄觀后感
市紀委昨天發文介紹本市推進紀律教育情況。此前,市紀委向市屬各委辦局和各區縣推送《北京市正風肅紀教育片選集》,其中包括警示教育片《“任性”的區長??門頭溝區原區長王洪鐘案警示錄》。
去年8月,作為北京近年來第一個落馬的在任區長,王洪鐘接受組織調查。今年4月,王洪鐘由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移送司法。
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很多單位近期組織觀看了該片,一位看過警示片的干部不禁感慨,王洪鐘為謀求政績,違規違法大干快上,工作作風粗暴,讓下級有苦難言,很多富有戲劇性,引人深思。
任性表現一
人稱“王指倒” 指哪兒哪兒倒
警示片片名提到了“任性”,顧名思義,該片講述了王洪鐘當區長時在工程建設等方面不走程序的任性之舉,也介紹了他在工作以及為人處世上的“任性”和不守規矩。
王洪鐘在仕途上屬于年輕有為的干部,1965年出生的他在新世紀初就擔任密云縣委書記,后來在市市政市容委工作過,再后來的門頭溝區長成為他仕途的終點。他在主政過的地方有干事雷厲風行和個性鮮明的名聲,突然落馬,讓不少人感到意外。曾經在工作場合意氣風發的王洪鐘,在片中比較憔悴,頭發有花白之色,穿著寬松的運動服,說起所犯錯誤會露出懊惱的神情。曾經和王洪鐘一起工作過的同事在片中出鏡,介紹以前的情況。有的人表示他確實是想干事的領導,還有的人為他的結果感到惋惜。
王洪鐘的“任性”集中表現在工程建設上求快而忽略程序,片子介紹了一些案例。他到門頭溝工作之后,一些工程建設,比如棚戶區改造、河道改造等,以不同尋常的速度推進。快速建設存在問題和隱患,比如一座剛翻修的建筑在幾年后被拆除,從下達要求到動手開拆也就幾天。按照相關規定,需要市財政局批準走程序,但沒有什么論證就直接拆了。根據核算,這導致數百萬元國有資產被報廢處理,損失嚴重,而且這種事還不止這一起。
一位曾經和他一起工作過的干部在片中介紹,王被老百姓稱為“王指倒”,指哪兒哪兒倒,覺得不喜歡的就要拆,這個稱呼用來形容他在拆遷等工作上的速度和力度。他要求很多事情趕快做,有時候部下問有沒有文件等東西,他會表示沒有這些,“我是區長,讓你干你就干”。
任性表現二
經常罵下級 半夜拎部下到辦公室
片中介紹,他求急求快的同時也顧不上修養了。他曾經的部下介紹,有些任務完不成就會挨罵,有的年齡比他大的也被罵,而且罵人的話比較難聽。他精力充沛,有時候會半夜叫部下到辦公室,大家都折騰不睡覺。有的部下介紹,他長期一意孤行,有了一言堂作風,別人給他提意見自然也不接受,聽不進去,“很任性”,后來也就沒人在他面前提意見了。這些都讓他的有些下屬感到無奈,有的說有些事情雖然都知道是違紀的,但也很無奈,到后來不想干了,因為認為風險太大,不踏實。
任性表現三
大工程先上馬 再假造會議紀要
市審計局的報告提出門頭溝區有的重大工程,存在沒有簽訂相關合同,施工單位不具備資質等問題。很多項目都是大干快上,省略了一些必要的程序。有的事項沒有履行相關程序,他的辦法是實施之后補需要的會議紀要。
有的工程建設沒有預算,如果要調整應該走相應程序,但這些都被跳過,直接上馬開始干,有時就違反了財政支出相應程序。他明知財政不堪重負,依然做很多工程。他曾經的部下認為,他這么著急是政績觀有問題,做這些為了讓領導看見政績。
王洪鐘自己對這種忽略程序追求速度的解釋是:“在市政管委六年,把自己憋得夠嗆,到了門頭溝利用這個機會,把這點事兒好好干。”
任性表現四
為老鄉攬工程 索賄時聲稱修廟
該片認為,王這么不講程序大干快上,除了著急撈取政績,大干快上還為了獲得經濟上的好處。片中介紹,門頭溝大建設讓很多企業紛紛前來,為了獲得利益,很多企業家也開始巴結王洪鐘。一家公司的負責人和王是老鄉,王到了門頭溝后,這家公司也來到這里,后來承擔了區里很多市政園林工程。該公司負責人回憶,他逢年過節也會給王送點兒,而他獲得的這些項目沒有履行相應的招投標程序。
警示片中顯示,前述公司負責人幾年間給他行賄數百萬元,其中有一部分是王主動索要的。該公司負責人表示,王給了自己很多工程,不表示說不出口。王也認為朋友找自己辦事兒很正常,不太當回事兒。
片中介紹,王索要錢財多以修繕寺廟為由,這些錢一部分最后確實到了廟里,還有一部分在自家陽臺上堆放。他還找自己的親戚幫他把錢存起來,此外,還以別人名義買房等。(記者 李澤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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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紀委通報5起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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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臺區體育衛生中心體育科職員刁輝利用職權謀利。2011年至,刁輝利用職務便利,推薦豐臺區體育衛生中心從其本人及親友經營的公司采購物品,共計人民幣74.11萬元。6月,刁輝推薦豐臺區教育后勤服務中心從其本人及親友經營的公司采購10套體質健康測試設備,共計人民幣91.37萬元。經豐臺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刁輝留黨察看兩年處分。
篇三:王洪鐘案件警示錄觀后感
8月26日,北京市門頭溝區原區長王洪鐘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經查,2001年至2013年間,王洪鐘利用在北京市密云縣、門頭溝區擔任領導干部,負責密云縣、門頭溝區全面工作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或索取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1396萬余元。此外,2010年至2012年在擔任門頭溝區區長期間,王洪鐘違反規定拆除門頭溝區體育場,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隨后,王洪鐘被開除黨籍和公職。2015年12月,王洪鐘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因犯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
收受好處搞利益輸送,
上下其手干預工程建設
“我經歷了多個工作崗位,特別是對城市建設、城市拆遷、工業開發區建設有一定的經驗……”《懺悔書》中,行筆至此,王洪鐘心中想必會涌起一番自矜。
王洪鐘在擔任北京市密云縣縣長、縣委書記和門頭溝區區長期間,正值上述兩區縣城市建設快速推進期。在他主導下,市政建設、棚戶區改造等方面上馬了大量工程。特別是到門頭溝區后,王洪鐘主導進行了230萬平方米的棚戶區改造,建成一湖十園、五水聯動的城市景觀體系,城市面貌發生巨大變化,基礎設施環境得到較大改善。
大量工程建設也意味著大量資金投入。面對政府工程這塊“肥肉”,眾多建筑行業商人循跡而來,“虎視眈眈”。而主導這些工程的王洪鐘,自然成為商人們“圍獵”的目標。為拿到工程項目,商人們不惜成本拉攏腐蝕有關領導干部。在王洪鐘的違紀違法問題中,工程建設領域相關問題占了大多數。向其行賄的人絕大部分也是從事工程建設、房地產開發的商人。
對別人送來的錢物,王洪鐘起初也主動拒絕或退回。但時間久了,次數多了,就慢慢習以為常。面對在鞋盒里、水果籃里、紙箱里送來的大量現金,王洪鐘心知肚明,但仍來者不拒,坦然收下這些“禮物”,享受著權力變現帶來的優裕生活與滿足感。來來往往次數多了以后,一些工程建設領域的商人甚至被他納入自己的“朋友圈”。經營石材的李某某,是王洪鐘在房山工作時認識的。到密云和門頭溝工作后,王洪鐘仍想方設法讓李某某承攬工程、供應石材。精明的李某某賺得盆滿缽滿,自然也不會忘記“孝敬”王洪鐘。而后者不僅“理所當然”地收受,甚至主動索取。
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也沒有不求回報的行賄。收受好處的王洪鐘利用職務便利,任意插手工程建設多個環節,為老板們“拿下”項目發揮作用。他或表面上提出承包商范圍由下屬決定,實則早已暗示下屬選取與自己有利益關系的公司承包工程,有時甚至直接指定承包商;或在建筑材料采購環節,直接指令有關公司采購向其行賄的廠家材料;或在土地出讓和手續辦理方面,為有關人員提供便利,等等。
大干快上攬政績,
“任性區長”“邊建設、邊審批、邊招標”
在錯誤政績觀的驅動下,王洪鐘任職期間存在大量不經集體決策、不經法律程序、不正確行使職權的行為。
在密云任職期間,王洪鐘對該縣老城區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造。他僅用短短三年時間,就將縣城內低矮平房全部拆除。在門頭溝任職期間,王洪鐘一上任就推進大量拆遷工程和市政工程,追求看得見的政績。老百姓甚至用“王指倒”來形容他在拆遷等工作上的速度和力度,稱他“指哪兒哪兒倒”。
由于按規定程序辦理規劃和施工許可、進行招投標用時較長,急于看到“成效”的王洪鐘就繞過這些法律和制度規定,主導了大量“邊建設、邊審批、邊招標”的“三邊”工程。有的工程沒有辦理開工許可,就直接破土動工;有的工程沒有辦理規劃變更,違法用地;更有的工程直接違反了國家關于土地規劃方面的強制性規定,結果建成的是一個違法建筑。
在決策大額資金使用、重大項目等“三重一大”事項時,王洪鐘常常不按照程序規定報區委常委會討論同意,而是在他主導的區政府常務會上通過以后就開始執行,有的施工項目甚至連會議都是事后補開的。比如,按照門頭溝區關于“三重一大”決策事項的規定,超過1000萬元的財政資金支出,經區政府常務會審議后,須報區委常委會同意才能執行。但習慣了“一言堂”的王洪鐘,僅僅在區長辦公會上提出某一事項并形成會議紀要,就撥付1800萬元扶持資金給某房地產企業。
諸如此類的例子還有很多。對時間和速度的盲目要求,使得幾乎所有工程建設方面的程序規定到了王洪鐘這里,都變成一紙空文,取而代之的是會議紀要和王洪鐘本人的命令、批示。
王洪鐘的行為不僅嚴重違反依法行政原則,削弱了國家法律和政府的公信力,給公共財產造成嚴重損失,同時也為他為所欲為、權力尋租提供了空間。正如王洪鐘在悔過書中所寫:“在這些工程建設時,沒有按有關程序規范建設,特別是沒有規范的招投標程序,只是圖時間、趕速度、要進度,這就為不正之風留下漏洞。”
恃功驕橫,民主生活會上
自我隱瞞、欺騙組織
工程建設方面的“大動作”“大手筆”帶來了城市面貌的變化,也讓王洪鐘贏得了“有魄力、能干事”的評價。
面對大量工程建設方面的“顯績”,王洪鐘居功自傲之心漸生,把成績當作任性的資本,唯我獨尊。他更加肆無忌憚地漠視制度規定、黨紀國法,片面認為這些約束都是他開展工作的絆腳石。在他眼里心里,只要能干成事,用什么手段和方式都無所謂。自我膨脹的王洪鐘甚至還產生“回報”心理,認為自己短期內打開落后地區的工作局面,拿一些錢也沒什么大不了。
由于王洪鐘是政府“一把手”,作風又強勢,區政府常務會和區長辦公會成為他的“一言堂”,很少有人敢于提出反對意見。下屬部門被他如臂使指,有的甚至還主動靠上來,為王洪鐘謀取利益大開方便之門。尤其在王洪鐘擔任區長初期,只要不合王洪鐘的心意,官位就難保全的例子時有發生,也給后來者形成“警示”:凡是王洪鐘的指示,一定要照辦、快辦、辦好;凡是王洪鐘說的工程,一定要干好;凡是王洪鐘找的商人,一定要用。
在王洪鐘接受調查之前,市委有關領導也曾找他談過話,嚴肅指出其工作中的問題,并要求他改進。但“能人”光環讓王洪鐘忘乎所以,根本聽不進領導苦口婆心的忠告。后來市委領導參加門頭溝區民主生活會,這本是一個放下身段和面子,進行自我檢查、黨性分析,向組織坦白從寬的好機會。但王洪鐘顧慮重重,始終沒有鼓足勇氣邁出這一步,不僅欺騙了組織,也害了自己。
直到接受組織審查,王洪鐘才認識到自己“觸犯了黨紀國法”。可惜,如他所言,“世界上根本沒有賣后悔藥的地方。要想不后悔,就別做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