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包公》自2015年8月正式開拍,劇組成員不顧高溫酷暑與嚴寒冰凍,克服困難,奔波數萬公里,先后到臺灣、新加坡、河南開封、廣東肇慶、浙江寧波、安徽天長、安徽合肥等十幾個地區與城市,進行實景拍攝、專家學者?訪及歷史再現,積累了大量素材與文獻后,于元月開始進入后期剪輯,數易其稿,找差補缺,力求為廣大觀眾呈現一個最為豐滿真實、清廉愛民的包公形象。
堅持廉潔奉公執政為民,堅持反腐倡廉依法治國,這既是民心所向,也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夢想的必由之路。包公事跡和包公精神流傳、綿延千年不絕,并一直為百姓津津樂道,體現了中華民族對廉潔公正的孜孜追求。紀錄片《千年包公》順時而生,采用現代化的電視手段,為觀眾呈現全新故事場景與視覺享受,依托新穎的藝術形式展現包公精神的當代延續與傳承,給觀眾以啟迪。據參與審片的專家學者評價,此片堪稱國內近年來歷史類紀錄片中的精品力作。
評價一下包拯
包拯是中國歷史上著名的清官。包拯之名,成為清廉的象征。“龍圖包公,生平若何?肺肝冰雪,胸次山河。報國盡忠,臨政無阿。杲杲清名,萬古不磨。”這世代流傳的詩句表達了人民對包拯的贊美。
包拯(999~1062年),字希仁,廬州府合肥(今肥東縣)人。包拯后來說他“生于草茅”,指的是他降臨在今肥東縣一農家。但其父包令儀考中進士做了知縣后不久,便把家遷到合肥城內。包拯少時在城內香花墩讀書,他28歲中進士,因孝義居家陪侍父母十年后出仕。曾先后知天長、端州、瀛州、揚州、廬州、池州、開封等縣、府,出使過契丹,還在刑部、兵部任過職,在財政部門做過副使、轉運使、三司使,在監察部門做過御使、諫議大夫,最后做到樞密副使,成為朝廷的宰輔,死后追贈禮部尚書,謚孝肅。他當過的天章閣待制和龍圖閣直學士使他有了“包待制”、“包龍圖”的雅稱。老百姓更喜歡直呼“包公”。
包拯平生整治吏治、注重生產、鞏固國防、舉賢任能、為民請命,頗有政績,是我國歷史上的名臣,杰出的清官代表。《宋史》第316卷《包拯傳》中說:“拯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憚之。人以包拯笑比黃河清,閭里童稚婦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京師為之語曰‘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舊制,凡訴訟不得徑造庭下。拯開正門,使得進前陳曲直,吏不敢欺。”又說:“拯性峭直,惡吏苛刻,務敦厚”;“與人不茍合,不會偽辭色悅人”,“平居無私書,故人親黨皆絕之”。包拯做過許多有益于百姓平民的好事,“不愛烏紗只愛民”,贏得了世人的敬仰。宋代以來,關于包拯的口碑、話本小說、戲劇曲藝乃至當代的電影電視就演義了許許多多他清正廉明、剛直不阿的故事,演義的結果,使包公的形象更豐滿,甚至神化、傳奇化。包公“包青天”成了人們寄托、祈望的理想人物。
對包拯形象的塑造和傳揚始于其身前。而源于宋代的話本并紅火于元代的包公戲,自明清到近世,不斷發展,推陳出新,深受老百姓的喜愛。包拯在“京官”開封府尹任上不到一年半光景,描寫這一時期他斷案的故事無疑是最精彩的華章,傳播之廣,渲染之烈,溶進了人們熾熱的“包公情”。
現存18種元代公案戲中,寫包公審案斷獄的就達11種,如無名氏的《包待制陳州糶米》、關漢卿的《包待制智斬魯齋郎》等;明清又誕生20種。明代《元曲選》100種里包公戲占10種;打開《京劇劇目初探》,可以查到34出包公戲,《金丸記》、《桃花記》、《胭脂記》、《珍珠記》、《雙釘案》、《正朝陽》、《鍘美案》、《赤桑鎮》、《鍘包勉》、《砸鑾駕》、《打龍袍》等保留劇目歷久不衰。1993~1995年,長達236集的臺灣電視連續劇《包青天》風靡大陸和臺、港、澳、東南亞及歐美華人社會。
舞臺上的包公形象依“鐵面無私”漸漸有了“定規”,即“相貂”(帽翅加長的宰相帽)、“黑滿”(烏黑濃密的飄胸長須)、黑蟒(袍)、厚底(靴)且額頭上長著“月牙”,這月牙兒有“上昭日月”的含義,黑臉(鐵面)包公一出場,就明顯有別于其他人物。包公升堂斷案過程中一般都有兩樣道具。其一為獨角獸。傳說中斷案的神物,“能辨曲直,見人爭斗就用角去頂壞人”。包拯公案上置有獨角獸,以示“曲直明鑒”。其二為三口銅鍘。龍頭鍘斬皇親國戚,虎頭鍘斬貪官污吏,狗頭鍘斬市井刁民。
歷史上的包拯當然沒有傳說或舞臺上的包公那般神奇。他既有政職、軍職,亦有文職,甚至有閑職,還做過諫官。包拯能流芳百世,恐怕主要在于他的剛直清廉,高風亮節。稍舉幾例:
智審牛舌案。包拯于宋景?四年(1037年)任天長知縣。某天某農戶前來報案,自家耕牛被人將舌頭割掉了眼看將死。包拯讓他回去先把牛殺了吃,過幾天再來。誰想幾天后那農戶來時案子已破了。原來包拯“等賊上門”,當時屠宰耕牛是犯罪的,那賊人來告發農戶,卻自投羅網。
不持一硯歸。端州(今廣東肇慶)出名硯。歷任官府征貢品時,都要假朝廷之名多搜刮幾倍乃至幾十倍以中飽私囊。包拯從端州離任時,卻不帶走一方硯。航船途中發現一門生私攜了一方硯臺,包拯大怒,立命擲于江中,方才繼續趕路。今肇慶仍有包拯“投硯處”、“洗硯池”景。
疏浚惠民河。包拯主持開封府時,城池汛期吃緊而城內蔡河河道邊常被有權勢的官僚占去砌蓋樓房水榭,阻滯了水流。包拯即令限時拆除,對過限不拆的“大人物”則開名單上報朝廷請求降他們的罪。這樣一來果然靈驗,蔡河經整治疏竣后水暢其流,百姓稱之為“惠民河”。
關心民疾苦。包拯擔任御使期間對西北邊防多有良策。如他提出將青壯年農民組織起來平時耕作,戰時打仗,以減輕徭賦,擴大兵源。他提議對京東地區的一些冶鐵專業戶緩征生鐵以讓他們休養生息。他上書緩征500萬石江淮地區的稻谷,“請支義倉米賑給百姓”,以解災民燃眉之急。
任人當唯賢。包拯晚年做臺諫時,積極向朝廷舉薦賢才,同時彈劾那些貪贓妄為之徒。掌管全國財政物資大權的三司使張堯佐,是仁宗皇帝的寵妃張美人的伯父,聲名狼藉。包拯置個人安危于不顧,彈劾到底,終于使得張堯佐等人丟了官。
不為親者諱。“廉者,民之表也”,包拯為官嚴于律已,生活儉樸,“飲食器用如布衣時。”任廬州知府時,他的外甥犯了法,他依法定罪,毫不留情。他的兒子包綬,為官多年,死后只留下幾卷著述,“無毫發所積為后日計者”。他的孫子包永年也是“了無遺蓄”,包永年的喪事由兩個弟弟合力營辦,土坑木棺。
包拯曾有遺言:“后世子孫仕宦有犯贓濫者,不得放歸本家;亡歿之后,不得葬于大塋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孫。仰珙刻石,豎于堂屋東壁,以詔后世。”這段話作為包公家訓,被刊刻于石碑上,豎在堂屋中,作為嚴格要求子孫后代的“銘”,對今人也有所啟迪。現在,包公的這段家訓,仍在合肥包公祠中,昭示來者。
千百年來,包拯作為不朽的清官形象,早已越過時空,為前人和今人,為黃皮膚“龍的傳人”和其他膚色熱愛中國、崇尚清廉的外國人所敬重。“清心為治本,直道是身謀。秀干終成棟,精鋼不作鉤。倉充鼠雀喜,草盡兔狐愁。史冊有遺訓,毋貽來者羞。”包拯出仕時寫的這首戒廉詩,體現為民者愿,可作“為政者師”。
生平事跡
包拯,生于北宋咸平二年(999年)。(在《鍘包勉》和《包公賠情》等 戲曲里,說包拯從小受父母遺棄,由包拯大嫂帶養成人,這不符合歷史實際。事實上,包拯的幼少年時代,深受父母寵愛和教養。)
官場生涯
包拯長大后,也極為孝順父母。與包拯同時代的歐陽修,曾經彈 劾包拯“素少學問”。這里的“學問”,主要不是指讀書和文化水平,而是指不懂人情世故。歐陽修其實不是貶低包拯,而是認為包拯“少有孝行,聞于鄉里;晚有直節,著在朝廷”,應該給他以 更合適、恰當的官職。 包拯的青少年時代,也曾刻苦讀書,所以在他二十九歲時,終于考中了進士甲科。按照宋朝規定,考取進士之后,便可以做官。包拯被派到建昌縣(今江西永修)任職。但包拯認為父母親年事已高,應該盡孝奉養雙親,因而請求回到安徽,在和州(今安徽和縣)做官。但是,父母親希望兒子在自己身邊,包拯便決定辭職回家,在家孝敬父母多年,直到雙親去世,包拯守喪期滿,仍不想離開故土。當時,這種封建孝道,受到家鄉人的稱道。近年,安徽合肥發現了一塊包拯為父親包令儀立的神道碑。碑上陰刻篆書“宋故贈刑部侍郎包公神道碑”十二字。這既是包拯留下的珍貴文物,又是他力盡孝道的見證。
由于家鄉父老的勸告,包拯才離開家鄉,離開父母靈地,到天長縣(今安徽天長)任知縣。這時,包拯已是四十歲左右的中年人。康定元年(1040年),包拯又出知端州(今廣東肇慶)。端州出產一種有名的硯臺,叫端硯。端硯每年要向朝廷進貢。由于當地官吏和豪紳等層層加碼克扣,端硯的產量雖多,卻變成了百姓的沉重負擔。包拯下令豪強官吏,不得貪污,只能按規定數量,向朝廷進貢。而他自己,直到離開端州,也不曾想要一方端硯。
或許由于包拯這種鐵面無私的性格,被大臣們賞識,所以朝廷于慶歷三年(1043年)將包拯調到首都開封。這是自從進京考試之后,包拯第二次來到京城。包拯被任命為監察御史。當時,監察御史雖然沒有多大實權,但對包拯來講,卻十分重要。這是因為,從此包拯可以直接參與朝政,并且可以對于朝廷各個方面,尤其是用人等方面,提出看法和建議。實際上,包拯在任監察御史期間,確實對北宋的內政外交,提出過許多批評和改進辦法,并且還曾出使契丹(遼國),出色地完成了任務。
慶歷六年 (1046年)夏,包拯調任為三司戶部判官。當時的三司是中央財政機構,戶部掌管全國戶口、兩稅等,戶部判官協助三司使的工作。不久,包拯先后擔任京東、陜西、河北轉運使,轉運使負責一路(相當于省)的財政、監察等行政事務。在地方,包拯十分重視體察民情,要求朝廷讓百姓休養生息而安居樂業.兩年之后,包拯被召回開封,提升為戶部副使。在此期間,他曾前往河北解決軍糧問題,又曾到陜西解決運城(今屬山西)鹽業問題。在河北,他奏請用作養馬的田地,還給地方和農民。在運城,他改革鹽稅法令,以便利于商販經營鹽業。
出色的工作,利國利民的成效,使包拯在皇祜二年(1050年)被擢升為天章閣待制、知諫院。天章閣是存放朝廷圖書文獻的地方,待制之銜,有名而無權。包拯又叫包待制,不過是對他的尊稱。然而,知諫院即兼任諫官之職,卻十分重要。諫官的任務是向皇帝進諫朝政的弊端,它可以涉及朝政的所有方面.在包拯兼任諫官期間,不但對橫行不法的權臣屢次抨擊,而且對時政的許多方面,提出了革新建議。可惜的是,兩年之后,包拯改命為龍圖閣直學士,這也是個虛銜(從此人們又稱他為包龍圖),并且又一次離開京城,到河北、廬州、池州(今安徽貴池),江寧(今江蘇江寧)等地任地方官。直到至和三年(1056年)才回到京城,任開封府尹。嘉祜四年(1059年),包拯以樞密直學士、權三司使等官職,上升為當時重臣。第二年升任三司使和樞密副使,相當于副宰相之職。但是,年過六旬的包拯,這時已經夕陽西下。嘉祜七年(1062年)五月二十五日,包拯病死在開封。仁宗皇帝到包拯家中向包拯最后一別,追認他為禮部尚書,賜謚“孝肅”,所以包拯死后又叫包孝肅。 他晚年在家里立了一塊石碑,上刻《戒廉家訓》道:"后世子孫仕宦,有犯贓者……非吾子若孫也。"他的事跡長期流傳民間,過去小說、戲曲多取為題材。元雜劇已有《陳州糶米》等作品。以后流傳日廣,形成豐富的傳說。遺著有《包孝肅奏議》。
主張改革
包拯所處的仁宗時代,已經不象宋初那樣生氣勃勃,冗官、冗兵和冗費成為當時的三大災害,老百姓的負擔加重,各地出現了士兵暴動和農民起義。面對這樣的形勢,包拯從憂國憂民出發,主張對時政進行整頓和改革。應當說,包拯的改革主張,其目的是為了鞏固宋朝的封建專制統治,但從客觀效果上看,卻有利于當時的下層人民.包拯之所以為天下百姓所愛戴,原因就在這里。
北宋龐大的官僚機構,冗官成災,包拯認為必須加以整頓和革新。他不但主張用人要用忠直的君子,不能用奸邪的小人,而且建議提拔“奮不顧身,孜孜于國”的素有才能,公直廉明之人”。他不但七次彈劾“苛政暴斂”的轉運使王逵,而且不畏風險,力主將皇帝的親戚,“凡庸之人”張堯佐免去要職。在包拯看來,“在政府無所建明”的平庸之輩,不論其官職有多大,都必須下臺。他曾建議改革選人、用人制度。他主張官員年到七十歲必須離職。他揭露不愿離職的官僚,是不知廉駐,“貪冒相尚,但顧子孫之計”。他主張不能任意封官許愿,即使是恩賜即由父親的功勞而錄用的子孫,也要通過考試。這些,都是為了解決冗官問題。包拯其實并不反對范仲淹主持的慶歷新政。新政失敗,許多官員受到處分,包拯全力為這些敢作敢為的官員嗚不平,主張起用他們。
在經濟方面,包拯一方面主張壓縮開支,另一方面又主張不能苛剝平民。當時有一種政策,由政府向城鎮百姓強行購買國家需要的物資,價格比市場價格低。這就成了剝削民眾的一種手段。包拯堅決反對這種害民政策。他列舉陜西強購軍用物資的危害,“前后人戶破藹家產不少”,因而要求廢除這種辦法。包拯建議,國家急需物資應該“置場收買”,以公平的價格,自由收購。這一建議,無論對減輕百姓負擔,還是對商品流通和商品生產,都是有利的。前面提到的運城解鹽問題,也是由于包拯極力支持改革,使解鹽的生產與銷售,由原來官方壟斷,改革為允許商人買賣。這一改革,不僅解除了百姓為政府搬運官鹽之苦,而且同樣有利于食鹽的流通.沈括稱贊這種“通商法”,“行之幾十年,至今以為利,”此外,包拯還曾主張方田均稅,即丈量地主豪強的土地,防止他們漏稅逃役。他還曾鼓勵民間采礦煉鐵等等。可見,包拯的經濟思想和經濟改革,目的在于“寬國利民”。
在宋朝的國防和對外政策方面,包拯同樣主張民富國強,改善邊防措施,維護國家的獨立和尊嚴。他在出使遼國時,遼國刁難他,他義正詞嚴地據理力爭,不卑不亢。回國后,他立即將在遼國的所見所聞,報告朝廷。他說,遼國在山西北部集結兵馬,聚集糧草,其意圖不可不防。他建議,一定要加強山西宋遼邊境的 代州(代縣)、應州(應縣)、雁門關一帶的戰備,以前,遼國蠶食 邊境領土,是由于邊防之臣膽小怕事,不敢對抗,如今應該下令邊臣,讓其嚴加防守,不能丟失一寸土地.另外,原來這里的守將,在軍事上是外行,現在必須派懂得軍事的人去領導指揮。朝廷采納了包拯的意見,加強河北,山西的防衛.更重要的是,包拯對宋代的冗兵之害,提出了裁減“老病冗弱”的主張,以利于訓練及加強戰斗力。同時,他還提出加強邊境民間義勇的訓練。宋朝將士經常調動,以防武將專權,但造成了兵不知將,將不知兵弊病。包拯認為要改變這種政策,使將官有職有權,不要輕易調動。可貴的是,包拯建議加強國防與軍事力量,以不增加百姓 負擔為前提。當時中原地區,尤其是河北、山西的農民,苦于運送軍糧,包拯曾提出,在豐收之年,可以購買當地農民糧食,儲備起來,作今后軍糧,減少運輸困難。 包拯之主張改革朝政以利國利民,是有其思想基礎的。他始終認為,普通百姓是國家的根本,只有老百姓日子好過了,不受 貪官酷吏欺壓了,國家才能富強和太平無事。如果過分榨取,使天下蒼生處于水深火熱之中,那么,不但國家不能富強,而且會造成官逼民反,動搖封建統治.他之所以主張改革,成為我國歷史上著名的“清官”,其思想淵源就在于此.盡管包拯的出發點和動機,是為了宋朝天下的長治久安,而不是全然為了天下百姓,但比起對被剝削者盡情欺壓的“貪官”來,無論對社會,還是對人民,總要好得多.那種認為清官比貪官更狡猾,對老百姓更有害的觀點,顯然是錯誤的。
剛正不阿
一個人的功過歷史,要用自己的行動來譜寫。一旦自己的行為被實踐證明對社會、對人民有功有利,那么,人民終究會給他以恰當的評價.這評價,恐怕不會以一些暫時的貶斥而消失。名垂青史的包青天為人民所歌頌與懷念,正是由于包拯一生的實踐,有利于社會與人民。這實踐,不僅是由于他為當時的人民做了好事,而且也由于他個人的道德品質,確實有不少同時代人,甚至后來人難以企及之處。
首先,他為人剛直,既不兩面三刀,更不會搞陰謀.他從不趨炎附勢,看顏色行事,更不說大話,假話。即使是在皇帝面前, 他也是直言不諱,不怕冒犯皇帝.為了立太子的事,包拯曾冒死 直諫,公開對皇帝說,我已經老了,而且沒有兒子,如果認為我說得不對,也不要緊,反正不是為了自己想升官發財.幸而宋仁宗倒也過得去,沒有處理包拯,反而說,可以慢慢商量。包拯又說,宮內的親信宦官,權力太大,待遇太多,應該精簡人員和開支.這當然要得罪皇帝的親信左右,招來不測之禍。還好,皇帝說,“忠鯁之言,固苦口而逆耳,整有所益也,設或無益,亦無所害又何必拒而責之。”包拯總算碰上了一位比較開明的宋仁宗。 否則,早巳人頭落地了。這種剛正不阿的大無畏氣概,使當時的 老百姓和一些有正義感的臣僚,對包拯都很欽佩。歐陽修就欽佩 包拯“天姿峭直”。是的,忠直的包拯,有時甚至不顧有關規定和 禮節,當面斥問宰相或其他大臣.弄得大臣們下不來臺。歐陽修不贊成包拯這種作法,認為包拯剛直有余,“思慮不熟”。其實,因循守舊、無所視事的宋仁宗時代,倒是十分需要象包拯這樣的人。這對于糾正時弊,總有好處。至于方式方法,是次要的了。可惜宋仁宗終究認為包拯不夠理想,沒有提拔他當參知政事(即副宰相)的要職。 包拯剛直,卻并不主觀武斷.他既善于調查研究,又樂于聽取別人的意見.他的臉上很少有笑容,但當別人指出他的錯誤時,卻能虛心接受。所以司馬光稱道他“剛而不復,此人所難也”。
其次,他大公無私,不謀私利。他一生儉樸,即使是當了官,有了地位,衣食住行及生活習慣,也和普通老百姓差不多。包拯 曾經寫過一則家訓,刻在家中壁上.家訓的全文是:“后世子孫仕宦,有犯贓濫者,不得放歸本家,亡歿之后不得葬于大塋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孫。”也就是說,包拯嚴厲要求后代不貪不好,不要欺負百姓,如果有人不如此做,那么,就不是包家子孫,死了之后也不得葬在包家祖墳。這一著名的家訓,體現了包拯不謀一家一族之利的高尚情操。 這種情操,并不是包拯故意做出來,以示自己清高,而是他一生的行動準則.早在廬州家鄉做官時,包拯就以無私而遠近聞名.包拯作了父母官,他的親戚鄉里都很高興,認為從此有了靠山.然而,鐵面無私的包拯秉公辦事,即使是自己的親戚犯了法,他也是執法如山.這樣,包青天的名聲大震,包拯死后,其威名傳播四方,有一個官員,是少數民族,歸顧了宋朝。這個官員對宋神宗說,他聽說包拯是忠臣,我沒有別的要求,請準許我改姓包.宋神宗同意了,將他改姓名為包順,傳說邊境士兵搶了一位婦女。那位婦女急了,說自己是包拯的孫女。那婦女病了,有一個巫女聽說之后,裝模作樣地折騰一番,便大罵是誰欺侮了我的孫女,并且要限十天之內將那婦女放了。人們認為那巫女真的是包拯的化身,叩頭跪拜之后,立即將那婦女放了。
維護法制
在小說、戲曲中,黑包公是法律與正義的典型形象。這是由歷史上的包拯演化、創作出來的藝術形象。不過,歷史上的包拯 確實愛民如子,不畏權貴,執法嚴明,因而博得當時和后代人民 的頌揚,把他作為受苦受難的救世主。包拯嚴明法紀,當然是為了統治階級的根本利益,維持封建秩序。他不是、也不可能是人民群眾的領袖,反抗封建統治的先鋒。但是,在封建社會里,統治階級中有遠見的官僚士大夫,都能認識到,對于人民群眾,應該愛護,不要對他們橫征暴虐,更不能不依王法辦事,對百姓任意欺壓。否則,其結果必然反過來動搖甚至摧毀封建王朝的統治,因而從根本上來說,暴政顯然不如仁政.包拯就是這樣的人.他 之所以為人們千古傳頌,也由于他的法律思想和執法行動,符合人民群眾的要求與愿望.比起貪贓枉法來,兩袖清風,依法辦事 總要好一些,對廣大人民有利些。
盡管宋初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制度,但是,一個被欺壓的普通百姓,要想告狀還是難于上青天。不但手續很多,而且根本見不到官員的面.這樣,官吏豪強狼狽為奸,既可以敲詐勒索,又可以將法律作兒戲。
包拯在開封府任職時,作出了新的規定:大開正門,凡是告狀的,都可以進去直接見官,直接面陳案情,任何人不得阻攔刁難.不要以為這是一件小事.無論從有助于百姓申冤上講,還是從有助于審理案件上講,這是一項十分重要的改革。這改革,在我國法律史上,既有一定地位和作用,又有進步意義。 包拯辦案,有兩個特點,一是不怕權勢,二是為民申冤。兩者結合起來,便是包公。 不怕權勢,敢于頂風辦事,在宋代不是容易的事。那錯綜復雜的關系,早巳用一根既得利益即特權的繩索,把官僚、貴族、豪紳、惡霸們聯系在一起。要沖破這個已經編織好的、保護地主貴族利益的網絡,談何容易。但是,包拯迎難而上,以不怕身敗名裂的勇氣,使得“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 這里舉一個突出的例子。
開封城里有一條惠民河,河的兩岸,既有平民住著,也有達官貴人的住宅。包拯任開封府尹時,天下大雨,河水泛濫,淹沒街道,使許多平民無家可歸.是什么原因造成了泛濫成災呢?包拯經過調查,了解到河塞不通,不能排水的原因,在于大官僚和貴族們在河上筑起了堤壩,將壩內的水面據為已有,種花養魚,并且同自己的住宅連在了一塊,成了水上花園.因此,要為民造福,要疏通惠民河,只有將這些堤壩挖掉,挖掉堤壩,沖走水上花園,貴族們能答應嗎?包拯畫了地圖,拿 了有關證據,下令將所有堤壩與花園拆毀。有人自恃權大位顯,告到宋仁宗那里。包拯拿出證據,證明他們非法建造水上花園。這樣,惠民河疏通了。宋仁宗也只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不能為皇親貴戚們說話了。 包拯不畏權勢,反對以權代法,客觀上維護了人民的利益.也還有另一種情況,那就是社會上的一批無賴,偷盜者,這些人雖無權勢,卻同樣危害人民。包拯對他們也毫不留情。
有一次,開封的一條小街上發生火災。有些無賴竟然戲弄起包拯來。他們追到包拯面前,問包拯:救火是到甜水巷取水,還是到苦水巷取水?包拯一看是些地痞流氓,現在要來破壞救火工作,下令把他們統統殺了。
早在天長縣時,包拯就處理過一件偷牛案.有一個無賴,將農家的牛舌割掉了.農民告到官府,包拯對那農民說,你回家把牛宰殺吃了。那農民真的回家把牛殺了。宋代法律規定,擅殺耕牛是犯法的。因此,那個無賴到縣里,控告那農民殺牛。包拯大怒,立即審問那無賴,你為什么把人家的牛舌割了。無賴只得招供,并且暗自吃驚:你包拯怎么會知道是我作案的?其實,包 拯是依推理法作出的判斷:既然有人要害別人,那么別人犯法,那人一定要乘機告狀,所以包拯叫農人干脆把牛殺了,以引誘割牛舌者來告狀。
打擊權貴與罪犯,維護平民利益,直接替民做主,減輕農民負擔。包拯任監察御史時,曾出現過一件怪事;轉運使王逵,向皇帝告狀,告的是陳州(今屬河南省)地方官任中師苛剝農民,多收錢糧。在當時人心目中,任中師廉潔,王逵貪卑,這是否是惡人先告狀?所以要派人去調查。許多人都畏懼王逵的權勢,不愿前往。包拯為弄清真相,為民除害,毅然來到陳州,經過調查,并且掌握了證據,包拯回到首都,向皇帝報告,向農民任意搜括,引起農民不滿與無法生活的,正是王逵。包拯要求將王逵撤職,將多收錢糧還給農民。戲曲《陳州放糧》,就是依據包拯這一事跡,加以渲染、虛構而成的。 包拯辦案,不徇私,不舞弊,所以當時的天下百姓,男女老少都知道包公。首都的群眾更把包公傳為救世主。他們說:“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關節就是打通關節,如果你找不到打通關節的路,也不要著急,因為有包拯替我們做主。 不過,包拯是人而不是神。盡管他辦案注重調查研究,重證據,但他也有失誤的時候。在開封府時,有一個囚犯買通了執法吏人。吏人欺騙了包拯,讓囚犯從輕發落了。這說明包拯也可能犯錯誤,并且勇于改正錯誤。
歷史上的包拯,不愧為值得肯定與歌頌的政治家、改革家與律專家。他為民請命的一生,將永遠使人懷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