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器,具有良好的“杠桿”作用和“催化”功能。作為紀檢監察機關,要把握全局性、增強政治性、體現科學性,以嚴問責促擔當,從而推動黨的建設各項任務全面落到實處。
把握全局性,以政治擔當明確責任。中央出臺《問責條例》,旨在通過制度設計警示全黨,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倒逼各級黨組織特別是黨的領導干部履行好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要明責于早,開展多層面、多角度、立體式宣傳,在全市營造濃厚的學習氛圍,努力把《問責條例》的重大意義、深刻內涵及具體要求真正刻印在廣大領導干部心上。要明責于清,紀檢監察機關積極協助黨委制定問責工作實施辦法和細則,分解落實問責工作任務到黨的各個工作部門,壓實責任,促使黨的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主動把自己擺進去,把從嚴管黨治黨的責任擔當起來。要明責于嚴,加強監督檢查,看是否按照《問責條例》的原則、標準和程序開展問責工作,對于措施不力、問責不到位的,要堅決做好問責的再問責,以強烈的政治擔當推動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履行好“一崗雙責”。
增強政治性,以亮劍精神嚴肅問責。《問責條例》規定了失職失責需要問責的情形,明確了黨委、紀委及其領導干部應負的責任。紀檢監察機關要敢于亮劍,對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維護黨的“六大紀律”不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堅決不扎實的,要敢于較真、敢于碰硬,嚴肅問責。既要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要上查一級追究領導責任、黨組織責任。要善于亮劍,抓住典型問題,勇于鐵面問責,公開通報曝光,持續形成強有力的震懾警示效應,達到問責一例、警醒一片的目的;堅持挺紀在前,把“四種形態”貫徹問責工作全過程。要依規亮劍,堅持失責必問,問責必嚴,在覆蓋各級黨組織的同時,要瞄準“關鍵少數”特別是主要領導這個“關鍵少數中的少數”嚴肅問責,決不搞下不為例、網開一面,防止形成破窗效應。
體現科學性,以制度體系細化責任。作為一部黨內問責工作的基礎性法規,條例對問責情形、問責程序等作了明確而原則的規定,在貫徹落實中要聯系實際細化問責工作、制定實施辦法。抓好頂層設計,以問責條例為依據,建立健全問責實施辦法,織密制度籠子,讓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倒逼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心系使命,扛起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落細。探索評價機制,合理設置評判條款、方法、程序和指標,科學衡量區域性、行業性、系統性黨的問責工作情況,評估問責效果,做好后續改進和完善,不斷提高問責工作科學化水平。落實回訪制度,對被問責對象定期進行回訪,看整改措施是否落實、問題是否得到解決、黨的領導是否改進和加強,督促健全機制制度,堵塞工作漏洞,切實提高問責工作實效。
篇二:
從嚴治黨、敢于問責,彰顯了我們黨光明磊落的底氣和堅不可摧的力量。《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以下簡稱《問責條例》)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同志為黨中央,在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過程中,管黨治黨理論和實踐的又一重大創新,為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凈化黨內政治生態提供了重要保障,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器。《問責條例》突出政治責任、聚焦從嚴治黨,突出主體責任、聚焦“關鍵少數”,堅持問題導向、倒逼責任落實,將過程問責與結果問責集于一身,既問“有過”、又問“無為”,夯實了管黨治黨的制度基石,在黨的建設歷史上具有重要意義。
問責旨在問權:不忘初心,不辱使命。“官”是為民服務的崗位,“權”是為民服務的工具。黨員領導干部要明確公權的本源,認識到手中的權力是沉甸甸的責任,權力越大,責任也越大。《問責條例》將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進一步壓實,劍指十分明確。對問責什么、誰來問責和怎樣問責做出全面系統的規定。其目的就是要狠剎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的不良風氣,擊碎只想當官不想盡責的幻想,監督端飯碗卻不干活的行為,破解只講權力不講責任的難題,推動嚴肅問責落到實處,真正實現公權公用。
為此,長春市委制定出臺了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和《實施辦法》,細化分解任務,列出責任清單,形成定責、查責、評責、督責、追責“五位一體”的責任體系;聚焦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組織開展市直部門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向市紀委全會述責述廉工作,接受市紀委委員質詢和評議;全面開展廉政約談,市本級和各縣(市)區紀檢監察機關普遍開展了對下級黨組織書記、紀委書記約談工作,逐級傳導壓力,強化責任落實。
問責重在問職:擔當負責,勤勉盡責。多次指出,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干部就要有擔當,要善始善終、善作善成。只有將問責貫穿到底,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上查一級追究領導責任,讓失責必問成為常態,動真碰硬才不會走樣,壓力傳導才不會分散。要把對工作被動應付、消極處理、推諉扯皮,“不求過得硬、只求過得去”“只要不出事、寧愿不做事”等消極現象納入問責體系,拓展“無為問責”的深度廣度。
嚴格問責的同時,要深入落實“三個區分開來”的重要指示精神,理直氣壯地為勇于改革創新的干部鼓勁,真心實意地為干事創業的干部撐腰,實事求是地為被誣告錯告的干部正名,讓想干事的有保障、能干事的有舞臺、干成事的有位置。長春市委制定了鼓勵黨員干部干事擔當的實施辦法,用支持的態度對待創新,用保護的態度對待擔當。將擔當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嚴格把握“是明知故犯還是工作失誤,是有規不依還是探索實踐,是以權謀私還是擔當負責”三個區別對待,對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不擔當不作為的,一律問責。
問責貴在問廉:有腐必反,監督必嚴。實踐反復證明,有人監督,是個好事;沒人監督,容易出事。《問責條例》既強化了“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規要追究”的原則,又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權,完善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機制。問責不是紀檢機關的“專責”,而是各級黨委的共同責任。要堅定不移地強化監督,完善內部層級監督和專門監督體系,建立常態化監督制度,充分發揮各級黨委自我監督、自我凈化的功能,強化主責意識,真正把問責落到實處。紀檢機關要準確把握職責定位,充分運用紀律審查這個最具威懾力的手段,將紀律審查與問責結合起來,嚴肅查處各種不履行職責、違法履行職責和怠于履行職責的問題,注意發現線索,抓住典型,嚴肅查處。對典型案件進行點名道姓通報,讓失責必究成為常態。
今年以來,長春市進一步加大監督問責力度。堅持“一案雙查”,推進問責案件快查快結,建立完善責任追究月報制度,采取批評教育、誡勉談話、組織調整、黨紀處分等多種方式,把嚴格問責落到實處。上半年全市查處責任追究案件50件,給予黨紀處分60人。進一步延伸監督觸角,圍繞黨委落實主體責任和紀委履行監督責任、匡正換屆風氣和嚴肅換屆紀律、整治和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省委巡視組反饋問題整改落實等重點內容開展巡察工作。
問責也在問效:明責尊責,守責護責。《問責條例》源于管黨治黨實踐,又將實踐成果創新性地通過黨內法規形式固定下來,成為僅次于黨章和準則的上位法規。《問責條例》的執行,需要在落實落細中完善配套措施,在抓緊抓嚴中擴大震懾效應,形成統一、剛性的系列制度支撐。為此,要抓緊制定實施細則,抓好責任分解,合理劃分職責權限,明確黨政之間、上下級之間、部門之間、崗位之間責任范圍,建立責任追究信息反饋機制,形成完整清晰的倒查追究責任鏈條。長春市出臺了《關于實行市管領導干部談話提醒工作暫行辦法》《關于實行領導班子和黨員干部問責的實施辦法(試行)》,實行了一把手五個“不直接分管”等制度。對14起“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的典型案件和11起責任追究典型案件進行通報曝光,進一步凈化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