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為扎實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全面落實各項目標任務,民樂縣公安局按照民樂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張掖市優化營商環境季調度年評價辦法(試行)》等3個辦法的通知(民政發[2021]69號)和民樂縣委辦公室民樂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民樂縣貫徹落實<關于全面優化營商環境的若干措施>任務分解清單》的通知(民辦發[2021]71號)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現就我局2021年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總結報告如下:
一、強化組織領導,全面安排部署
為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我局制定印發了《全面深化改革及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實施方案》,成立了由縣政府副縣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曹文斌任組長,其他局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指揮中心,由局黨委副書記、政委鄭軍兼任辦公室主任,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謝弢、政工監督室主任寧旭東,指揮中心主任魏輝春兼任副主任,督察大隊、治安大隊、出入境管理大隊、網安大隊、交警大隊、法制大隊、禁毒大隊、刑偵大隊、經偵大隊、森林警察大隊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全面貫徹落實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論述和國務院、省市縣有關文件精神,分析存在的不足,明確重點任務,充分發揮各部門警種的職能作用和主觀能動性,進一步明確責任,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協作配合,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二、建立服務企業“護航警官”機制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我局完善了“護航警官”制度,制定了民警聯系服務企業工作制度,按照“屬地管轄、分級負責”的原則,持續落實甘肅公安“雙十條”相關要求,對照任務分工,主動作為,治安部門對我縣招商引資項目和重大工程項目進行了摸排梳理分工,并確定22人擔任護航警官,確保任務落實到人。針對每一個重點建設項目,實行一名民警專責、一套機制保障,切實解決企業遇到的治安問題和實際困難,促進轄區經濟健康、高效發展。一是落實項目警官對接。我局對全縣重大項目和招商引資項目,逐一成立由分管局領導負責,屬地派出所為主體的服務專班。實行定期聯系制,社區民警、所領導、局領導每月深入檢查一次,及時掌握動態信息,為企業提供一對一服務。二是實行項目責任服務。結合“百萬警進千萬家”活動,轄區派出所深入重點建設項目開展調研,對違法犯罪、涉穩涉訪、治安隱患等提出打、防、管、控等一系列服務舉措,落實案件責任偵破、矛盾責任化解、重點人員責任穩控、安全隱患責任整改、環境責任治理的五項責任制,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處置、早偵破”。為企業安全有序發展營造了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三是強化企業治安保衛。嚴格落實企業、重點工程內部治安保衛工作主體責任。按照“誰建設、誰負責”、“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明確企業、重點工程主要負責人為法定的本單位治安保衛工作的責任主體,并督促建立和完善內部治安保衛機制,加強人防、物防、技防設施建設,及時發現整改各類治安隱患。四是積極排查涉企矛盾糾紛。我局各部門警種大力發揚“楓橋經驗”,深入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活動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緊緊圍繞涉企重點領域和重點問題,積極會同相關部門和鄉鎮社區,深入排查各類涉企矛盾糾紛,及時發現掌握各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切實做好疏導化解和源頭穩控工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當地、解決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堅決防止了小問題引發大隱患,小矛盾引發大案件。
三、嚴厲打擊犯罪,全面優化發展環境
2021年,我局按照優化營商環境,服務企業健康發展的有關要求,結合“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將保障和服務轄區企業健康發展,依法保護轄區企業及經營者合法權益作為一項長期性工作開展。一是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偵辦機制。建立綠色通道,對涉企犯罪案件快速受理,快速偵查破案,快速追贓挽損。二是加大對金融詐騙、虛開騙稅、假發票、假銀行卡、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知識產權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整治,優先查辦侵害重點企業合法權益的案件。三是在辦理企業及相關工作人員涉嫌犯罪案件中,對嫌疑人自愿認罪、真誠悔罪且社會危害不大的,慎重使用限制人身權利的強制性措施。四是主動會同銀行、銀監、工商、宣傳等部門,深入開展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等整治活動,對重點行業、企業開展風險隱患大排查,全面準確地摸清各類風險底數,同時利用新聞媒體適時通報經濟犯罪的動態、特點,及時發布預警信息,提高企業抵御不法侵害的能力,避免企業遭受經濟損失。五是嚴打涉企網絡傳銷、金融等方面的違法犯罪。當前我國非法集資、網絡傳銷等涉眾型經濟犯罪形勢嚴峻復雜,我局持續加大對新型網絡傳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黑社會性質的高利貸和有舞弊藏匿行為的金融操控、關聯交易等經濟犯罪的排查力度,確保發現一起,立案查處一起。
四、繼續推行“兩輕一免”柔性執法
依據現行法律、法規、規章中設立的減輕處罰、從輕處罰和不予處罰情形,對3種從輕處罰情形、1種減輕處罰情形和9種不予處罰情形的違法行為,明確行政處罰自由裁量階次和適用條件,按照省公安廳下發的《甘肅省公安機關“兩輕一免”清單》,要求各執法辦案單位嚴格遵照執行。在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時,根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基本事實和《公安機關對部分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實施處罰的裁量指導意見》規定的“情節較輕”“情節較重”“情節嚴重”的具體適用情形,先確定依法適用的處罰幅度,再綜合考慮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對象、后果、數額、次數、行為人主觀惡意程度,以及從重、從輕、減輕等法定裁量情節,作出具體的處罰決定。堅持對涉嫌犯罪的民營企業經營者、管理人員,依法慎用羈押性強制措施,盡可能減輕對企業正常發展的影響;對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但企業正常經營的,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凍結。確保因案件辦理對企業產生的影響降至最低。
五、實行戶籍管理貼心服務
我縣12個派出所現已全部開通“甘肅公安政務服務平臺”戶政業務,并制作宣傳彩頁及流程圖積極宣傳、大力推廣,為企業用工、群眾辦事提供便利,讓企業、群眾利用互聯網開展流動人口暫住登記在線申報等業務。在戶籍辦理中實行“零門檻”落戶,開展為企業集體用工、企業招錄人才等開設“綠色通道”,實行“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讓數據處理、戶口辦理、證件制作、證件質檢等一路都加急處理,大大縮短了辦證時間,為企業提供了強力支撐。同時為派出所購置滿意拍4臺,戶籍業務辦理電腦5臺,針式打印機2臺,復印機1臺,指紋采集儀1臺。車管所大廳配置具有綜合服務功能的自助服務終端,通過設備更新,提高信息化水平,進一步提升了滿意度。
六、優化道路環境,提升交管工作服務水平
一是交警大隊各中隊對營商企業采取靈活管理,輕微違法不予處罰,一般違法以教育為主。無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不扣車、不罰款,免檢放行,保障快速通過。優先給予運送鮮活農產品、糧油、食品、藥品等物品的配送車輛城區道路通行和停靠作業權,優化城市物流配送、貨物運輸、工程運輸、危險化學品運輸等貨運車輛的通行管理,優化停車位設置,對輕微違法行為開展以勸離、警告為主的“柔性執法”。二是事故處理中隊對合法、有保險的營商車輛發生輕微交通事故,責任明確且能保證肇事車輛繼續安全行駛的,不予扣留車輛,爭取案件當日查結。三是交警大隊定期深入到營商企業走訪,征求企業對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努力架設交管部門與企業之間相互溝通的橋梁,不斷增強服務工作的針對性和時效性。大隊與企業簽訂相關安全責任書,并要求企業同時跟駕駛員簽訂安全責任書。四是在下雨天企業停工的時間段,宣傳民警做好交通安全宣傳工作,對企業相關駕駛人進行培訓教育。利用各種傳播媒介大力宣傳優化營商環境系列舉措,邀請群眾參與宣傳,舉全縣之力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促進縣域經濟快速發展。
七、強化輿論宣傳,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2021年,我局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傳統媒體和微博、微信等互聯網媒體,加強宣傳和輿情引導,組織民警認真開展“百警進千企”活動,將5.15宣傳日延伸拓展為“服務企業日”,一線民警深入轄區重點企業開展經濟犯罪防范知識講座、法制宣講及座談會,重點介紹涉眾型經濟犯罪的犯罪形勢和特點,通過典型案例以案釋法,傳授防騙知識和自救技巧,普及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相關法律知識,進一步增強企業職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投資風險意識,提高他們參與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同時深入企業廣泛開展防范電信詐騙宣傳,并指導企業員工下載國家反詐中心官方APP,與廣大員工簽訂居民誠實守信防詐騙承諾書,有效提高了企業職工安全防范意識。
八、存在的問題和下一工作打算
結合公安工作實際,我們認為在影響企業生產經營方面,還存在盜竊企業和重點項目物資,破壞施工設施等突出問題;在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方面,存在企業用工和周邊人員流動性大、成分復雜,出租屋基礎信息不準,管理工作不到位等突出問題;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方面,存在企業內部勞資糾紛,因征地拆遷補償等問題引發企業與駐地群眾的矛盾糾紛,因企業工程承攬引發的攔截車輛、封門斷路、干擾生產等問題。
下一步工作中,我們將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創新工作方式。公安民警進企業、進項目、進工地,切實當好企業的政策法律宣傳員、涉穩信息聯絡員、治安管理特派員、企地糾紛調解員、內部防范督導員,對企業只支持不限制,只幫助不麻煩,只指導不干預。二是創新服務機制。堅持“滿意”導向,繼續推行預約式、一站式服務,不斷轉變服務形式,改進工作方式,努力營造優質高效的服務環境。三是創新執法方式。始終將涉企案件和矛盾糾紛作為優化營商環境的大事來抓,圍繞影響經濟發展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不斷加大防范、打擊力度,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努力營造和諧的營商環境。四是開展綜合治理。強化企業及周邊地區治安排查力度,加強涉企案件分析研判,堅持內部單位治安狀況定期通報制度,對企業反映的突出治安問題,集中進行專項整治,迅速扭轉治安局面,為企業發展創造更加良好的營商環境。
篇二
今年以來,修武縣公安局認真貫徹落實全縣影響營商環境執法司法突出問題集中整治暨護航小微企業發展專項工作部署,將服務縣域經濟發展作為重中之重,積極開展相關工作,全力以赴當好縣域經濟發展的“守衛者”。下面,就我局今年以來所承擔的服務企業事項辦理情況及下步工作打算,作簡要匯報。
一、修武公安優化營商環境的主要做法
修武縣公安局黨委始終堅持把公安工作融入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中去謀劃,把優化營商環境作為一項政治任務來推進,要求全警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力服務縣域經濟發展。
(一)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思想認識。我局將全縣影響營商環境執法司法突出問題集中整治暨護航小微企業發展作為下半年的重點工作,召開局長辦公會、專題討論會全面部署、推進。一是迅速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設立專項辦,明確分管領導,并結合實際制定我局工作方案。治安、交警、刑偵、經偵等責任單位也制定相關工作方案,明確責任人,積極推進工作有效開展。二是各單位嚴格按照縣局方案及相關通知要求,迅速建立工作臺賬,對企業開展走訪工作。三是各警種對自偵案件進行梳理統計。四是立足公安機關本職,重點解決“涉企窗口服務不優問題、損害企業合法權益問題、執法不規范質效不高問題、執法監督不力問題、公安民警違紀違法問題、影響營商環境的黑惡犯罪”等問題。
(二)深化行政管理,提升政務服務質效。以企業滿意為目標,進一步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嚴格落實各項便民利民服務舉措,推動工作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為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有力有效的公安服務。特別是戶政、車駕管、出入境等窗口單位充分利用“互聯網+”效能,盡可能簡化辦理程序,縮短辦理時間,并開通辦證服務綠色通道,為小微企業提供“一個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收費、即時辦結”的優質高效服務,做到讓群眾“最多跑一次”。
(三)深入走訪慰問,幫助企業排憂解困。組織全體黨委成員、中層干部對分包聯系企業及人大代表進行走訪,誠懇接受企業對公安執法的監督,耐心聽取企業對公安機關服務群眾、服務企業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并根據需求實行點對點、精準式服務幫扶,切實解決小微企業經營中涉及公安業務的問題、難題,因情施策,有針對性的逐一破解。截止目前,已走訪企業64家,走訪人大代表52人,收集涉企信息、建議26條。同時,結合“護航經濟發展”專項行動及“百警進萬家”活動,積極走訪轄區群眾及企業員工4000余人。
(四)發揮職能作用,嚴打涉企違法犯罪。治安、刑偵、法制、經偵等部門重點圍繞侵犯企業知識產權、破壞企業生產經營秩序、惡意阻工、強攬工程、強迫交易等影響重點項目建設和企業正常經營的違法犯罪開展專項打擊,針對因“問題樓盤”、“拖欠工資”等引發的涉企矛盾糾紛開展重點整治。自專項工作開展以來,共偵辦涉企刑事案件3起,刑事拘留7人,查處涉企治安案件5起,行政拘留14人。其中,偵破省廳B級掛牌督辦跨區域系列盜竊案,為中建七局項目部挽回經濟損失2萬余元,受到企業好評;運用數據化實戰模式,通過數據碰撞、串并深挖,打掉了一特大保險詐騙案犯罪團伙,有力維護了企業合法權益;成功偵破一起食藥環案件,查獲生產窩點5個,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9人,扣押大量涉案物品,總價值達一千余萬元,受到了上級公安機關和轄區群眾的充分肯定。
(五)采取多種形式,營造良好宣傳氛圍。一是圍繞護航企業發展主題,利用專題展板、門面店LED屏,“修武公安”、“平安修武” 微信公眾號專欄等宣傳方式,并主動邀請河南省電視臺、焦作市電視臺、修武縣電視臺等電視媒體,《法制日報》、《大河報》、《河南科技報》、《猛犸新聞》、《焦作日報》等平面媒體、網絡媒體進行廣泛宣傳,營造全縣人民共同關注、支持、參與推進優化營商環境的良好氛圍。二是組織民警到各轄區企業開展防盜、防詐騙等安全防范宣傳教育,對企業駕駛人員開展安全培訓,進一步引導企業職工知法、遵法、守法、用法。三是制作懸掛宣傳條幅38條,開展LED屏宣傳標語380余條,發放各類宣傳資料15000余份,在最短的時間內提升了轄區企業和廣大群眾對專項活動的知曉率、支持率
(六)加強隊伍管理,提供工作推進保障。以正在開展的“堅持政治建警全面從嚴治警”教育整頓活動和“紀律作風深化年暨以案促改活動”為契機,深入排查整治公安民警違法違紀問題。由駐局紀檢組、督察大隊牽頭,針對公安民警影響企業經營活動的違規執法、粗暴執法,損害執法權威的問題;違反“三個規定”,違規插手干預辦案的問題;徇私枉法、辦理關系案、金錢案、人情案等問題進行專項治理。進一步暢通投訴渠道,對涉企窗口單位服務不優問題和涉企案件辦理過程中“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的投訴舉報控告及時受理、及時處置、及時反饋,為全面深入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提供堅實的隊伍保障。目前,已處理縣政法委交辦“關于群眾反映營商環境執法司法問題交辦單” 事項5項。
二、縣級公安機關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意義
優化營商環境、服務經濟發展當前公安機關的一項重大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我們應當充分認清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極端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主動站位大局、對焦發展,積極融入大局、促進發展,全力服務大局、保障發展。
(一)優化營商環境是公安機關護航經濟發展的迫切要求。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的收官之年,項目建設就是生產力、營商環境就是競爭力,要把抓項目優環境作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公安機關必須站位全局、護航發展,全力打造更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優質高效的服務環境。
(二)優化營商環境是公安機關主動擔當作為的政治責任。作為維護穩定、服務發展的主力軍,公安機關必須主動擔當、沖鋒在前,在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履職盡責,用更多的艱辛和汗水,創造更優的服務和環境,贏得更大的機會和成功,以工作的新業績、服務的新形象,為維護全縣大局穩定、助推經濟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一).檢察機關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總結(三篇)
篇一:檢察院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總結年初以來,我院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縣委政法委、省市檢察院關于整頓作風優化營商環境專項活動的要求和部署,不斷提高認識,強化措施,工作取得了較好成效。下面,將工作開展情況簡要總結如下。一、強化組織領導,做到責任落實到位成立了領導組織。成立了以檢察長為組長、常務副檢察長為副組長、其他黨組成員和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明確了領導小組的職責。制定了實施方案...查看更多
(三)優化營商環境是公安機關回應群眾期待的必然選擇。指出:“營商環境只有更好,沒有最好”。進入,企業和群眾對公安工作有了更高的期望和要求,不僅滿足于個體生命財產安全,還更加關注社會公共安全;不僅滿足于過程和結果公正,還更加要求方式方法合乎情理;不僅滿足于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還更加期待辦事高效化、政策透明化等等。與這些新要求、新期待相比,公安機關還有很多做得不到位的地方,還有不少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需要解決,優化營商環境必須要做、必須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