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錦州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含勞務派遣人員)年平均工資65771元,比上年增加5188元,增長8.6%。
1.指標解釋
(1)單位就業人員:指在本單位工作,并由單位支付勞動報酬的人員。
(2)工資總額:指本單位在報告期內(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就業人員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工資總額是稅前工資,包括單位從個人工資中直接為其代扣或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基金和住房公積金等個人繳納部分,以及房費、水電費。
工資總額不論是計入成本的還是不計入成本的,不論是以貨幣形式支付的還是以實物形式支付的,均應列入工資總額的計算范圍。
2.統計范圍
城鎮地區全部非私營法人單位,具體包括國有、城鎮集體等單位。工資統計是統計單位的就業人員,而個體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等非單位就業人員不在工資統計范圍內。
3.調查方法
根據國家統計局制定的《企業一套表統計調查制度》和《勞動工資統計調查制度》,對城鎮非私營單位工資統計采用全面調查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