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揚州市退休工資計算方法調整方案細則,揚州市退休工資最低標準調整
日前,我市人社部門
對2017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進行部署
上調的養老金將于本月底落實到位
此次調整,將惠及我市40多萬名退休人員
7月1日
我省出臺2017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
揚州如何實施?
如何領到這筆上調的養老金
成了不少揚州老人的期盼!
揚州實施省方案
調整辦法總體框架不變
但實行繳費年限分檔掛鉤
據了解,揚州實施的是省方案: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普調仍由固定額、與繳費年限掛鉤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三部分組成,其中與繳費年限掛鉤部分采取年限分檔掛鉤。
固定額部分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8元。這一調整標準是在去年標準的基礎上按照調整總水平下降幅度進行了同比下調。
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不再采取全部繳費年限統一標準的辦法,改為按照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分段進行掛鉤。
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按本人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2%掛鉤,這也是在去年標準的基礎上按照調整水平下降幅度進行了同比下調。
按照今年的調整方案,全省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將超過6%,機關事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將控制在4.5%。
70歲以上高齡退休人員仍可享受傾斜
2016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
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
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
在參加普調基礎上
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5元、35元和45元
對于2016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
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
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
除了參加普調
每人每月分別增發15元、25元和35元
繳費年限分段掛鉤
與往年不同,今年養老金在與繳費年限掛鉤部分,不再采取全部繳費年限統一標準,而是改為按照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分段掛鉤的辦法。
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1.7元
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7元
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9元
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為什么要實行繳費年限的分段掛鉤?
在這樣的劃檔分配中,哪些人將最大獲益呢?據了解,這樣的調整更好地體現長繳多得,“按照這一辦法,繳費年限越長、尤其是25年以上部分越多的退休人員,就可領取越多的養老金。”
光看文字是不是有點迷糊?
小編舉幾個栗子就清楚了!
案例一
姓名:李女士
出生年月:1961年11月
參保方式:
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退休時間:2016年11月
累計繳費年限:15年(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下同)
調整前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為726元/月
調整后計算方法:
(1)定額調整增加38元;
(2)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①15年及以下部分掛鉤調整:
15年 × 1.7元/年 = 25.5元
②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部分掛鉤調整:
李女士繳費年限未超過15年,
因此該部分沒有調整金額。
③25年以上部分掛鉤調整:
李女士繳費年限未超過25年,
因此該部分沒有調整金額。
(3)與個人養老金掛鉤調整:
726元 × 2% = 14.52元,見分進角后為14.6元。
(4)高齡傾斜部分
至2016年12月,
李女士還未年滿70周歲,
因此不享受高齡傾斜調整。
綜合上述各項調整金額,
李女士此次可調整增加金額應為:
38元+25.5元+14.6元=78.1元。
案例二
姓名:張先生
出生年月:1955年3月
參保方式:
以普通職工身份參保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退休時間:2015年3月
累計繳費年限:24年2個月
調整前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為2254元/月
調整后計算方法:
(1)定額調整增加38元;
(2)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張先生繳費年限24年2個月,
超過24年不足25年,按25年計算:
①15年及以下部分掛鉤調整:
15年 × 1.7元/年 = 25.5元
②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部分掛鉤調整:
(25-15)年 × 2.7元/年 = 27元
③25年以上部分掛鉤調整:
張先生繳費年限未超過25年,
因此該部分沒有調整金額。
(3)與個人養老金掛鉤調整:
2254元 × 2% = 45.08元,見分進角后為45.1元。
(4)高齡傾斜部分:
至2016年12月,張先生還未年滿70周歲,
因此不享受高齡傾斜調整。
綜合上述各項調整金額,
張先生此次可調整增加金額應為:
38元+25.5元+27元+45.1元=135.6元。
案例三
姓名:張先生
出生年月:1945年10月
參保方式:
以普通職工身份參保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退休時間:2005年10月
累計繳費年限:41年7個月
調整前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為4355元/月
調整后計算方法:
(1)定額調整增加38元;
(2)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林先生繳費年限41年7個月,
超過41年不足42年,按42年計算:
① 15年及以下部分掛鉤調整:
15年 × 1.7元/年 = 25.5元
② 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部分掛鉤調整:
(25-15)年 × 2.7元/年 = 27元
③ 25年以上部分掛鉤調整:
(42-25)年 × 3.9元/年 = 66.3元
(3)與個人養老金掛鉤調整:
4355元 × 2%=87.1元,
無需見分進角即為87.1元。
(4)高齡傾斜部分:
至2016年12月,
林先生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
因此可享受高齡傾斜調整25元。
綜合上述各項調整金額,
林先生此次可調整增加金額應為:
38元+25.5元+27元+66.3元+87.1元+25元=268.9元。
中國人養老一半靠養老金,商業養老保險僅占2%
保監會7月5日舉行記者會,相關負責人就《關于加快發展商業養老保險的若干意見》進行了解讀。《意見》提出,到2020年使商業養老保險成為個人和家庭商業養老保障計劃的主要承擔者。
世界500強瑞士再保險公司2017年曾出臺報告《誰在為養老付費?》,分析了社會、商業保險以及個人儲蓄,這三種角色在中國、美國、日本、德國、英國以及澳大利亞等六個國家的個人養老開支中的占比。目前商業險在中國個人養老占比2%,全球平均水平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