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退休工資最低標準調整
領取條件
單位職工退休人員:
1.達到國家、本市規定的退休年齡:
男性:年滿60周歲
女性:從事管理和技術工作年滿55周歲,直接從事生產服務工作年滿50周歲(不包括事業單位在編的干部身份的女職工)
2.單位和本人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
3.繳費年限(含1992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連續工齡)累計滿15年。
城鄉居民退休人員:
1.年滿60周歲(重度殘疾人可以申請提前5年)、按規定參保、未享受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保險待遇的居民,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2.在之前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國家規定的其他社會養老待遇的城鄉居民,不用繳費,直接領取基礎養老金,自辦理待遇領取手續的次月按規定領取。
領取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
2.申請人戶口簿。
領取流程
企業職工退休人員:經審核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基本養老金通過受托銀行劃入指定的賬戶。
城鄉居民退休人員:
1.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需及時攜帶戶口簿、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等材料,到所在村(居)辦理待遇領取申報手續。
2.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金實行社會化發放,參保人可以持經辦機構發放的銀行卡到指定金融服務機構領取。
領取額度
城鄉居民:
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80元。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注:具體基礎養老金按當地政策實行。
企業職工退休人員:
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全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2.個人賬戶養老金: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從本人個人賬戶中支付;不足支付時,從社會統籌基金賬戶中繼續支付。
領取年齡
1.正常退休:男年滿6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其中1998年7月后參保的農村戶籍合同制女工人要年滿55周歲。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殘: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3.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