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市退休工資最低標準調整
記者自濮陽市財政局社會保障科獲悉,濮陽今年將按照“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的調整辦法繼續上調退休人員養老金,這是濮陽連續10年上調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標準。濮陽市財政局安排資金3948萬元,用于發放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元月至4月提標部分,并已于4月25日前及時足額發放到位。
濮陽此次“普遍調整”的內容為: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5元,且按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企業退休高齡人員、退休金偏低人員及部分退休軍轉干部適當傾斜,提高其基本養老金。調整后,全市企業退休、退職人員人均月增加養老金195.59元,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將達到1702.14元。
4月8日,記者自市企業養老保險處獲悉,《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已下達,我市正在做調整準備工作,預計4月15日前基本養老金將發放到位。
調整范圍是:從2015年1月1日起,為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下同)增加基本養老金。
具體調整辦法如下,一是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5元。二是掛鉤調整,按兩部分增加基本養老金:一部分是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2.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另一部分是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12月份基本養老金(不含取暖補貼)的0.5%計算增加。三是適當傾斜,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對截止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4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5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6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7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80元、年滿90周歲9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準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準。按照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準增加養老金后,月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35元,但增加后不得超過1000元。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后達不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