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日照市退休工資計算方法調整方案細則,日照市退休工資最低標準調整
近日,按照國家和省統一部署,經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印發《關于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確定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這是我市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13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也是繼2016年之后再次同步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將惠及我市19.79萬名退休人員,充分體現各級黨委、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
據測算,我市今年養老金的總體調整水平略高于全國5.5%的平均水平,在具體調整辦法上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三結合”的辦法,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調整辦法大體統一,充分體現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基本原則。
定額調整。主要體現社會公平和制度統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統一標準,每人每月增加55元。
掛鉤調整。主要體現效率,激勵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具體分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第一部分,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統一比例,均按2016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2.1%確定月增加額。
第二部分,根據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各自特點,采取不同的掛鉤辦法。其中,企業退休人員根據本人繳費年限長短,每滿1年增加按1.7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根據本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層級不同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以31元為基數確定月增加額。
適當傾斜。主要考慮向高齡人員傾斜。即:2016年12月31目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認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5元、30元和60元養老金。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人員的實際情況,將有關人員以往年度傾斜的累計標準予以補齊。
目前,我市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工作正穩步有序開展,增加的養老金將于7月31日前足額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