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退休工資最低標準調整
6月8日,四川省人社廳在該廳政務網上通報了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進展情況。
四川將力爭7月底前把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全省退休人員。
政策背景
經國務院批準,今年3月,人社部、財政部聯合下發了《關于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明確從2018年1月1日起,為2017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機關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上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
具體內容
調整范圍:
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調整水平:
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
調整辦法: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繼續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
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
掛鉤調整要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
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不低于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要兼顧公平與激勵,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
按照國家的統一部署,四川作了認真測算分析,擬定了初步方案,已于5月底上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目前,兩部正在審核中。
待兩部批復四川省方案后,將及時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報經省政府審定后盡快組織實施,力爭7月底前把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全省退休人員。
定額部分
所有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