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梧州市退休工資計算方法調整方案細則,梧州市退休工資最低標準調整
日前,廣西出臺《關于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進行調整。
據悉,此次調整,是國家繼2016年順利實施首次統一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來,再次同步安排適當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準,進一步充分體現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并軌”,更加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
今年的調整水平為2016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5.5%。預計我市將有13.15萬名企業退休人員、2.8萬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受益,共將惠及約16萬名退休人員。
調整人員范圍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在2016年12月按規定核定基本養老金并從2017年1月起按月發放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解讀
參加養老金調整的人員為上年底前已退休人員,當年退休人員不參加當年的待遇調整。這是歷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一貫做法。這樣的安排,是由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特點決定的,符合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內在規律。此外,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的離休人員不屬于此次調整范圍。
調整辦法和標準
(一)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8元。
(二)掛鉤調整:掛鉤調整由兩部分組成。
1.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增加月基本養老金,即每滿一年(累計繳費月數換算為年,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2.退休人員按其本人2016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其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按桂人社發〔2016〕1號文件規定加發的退休補助費)的2.4%增加月基本養老金。
(三)適當傾斜調整:
1.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在此基礎上,每年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
2.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2016年12月31日前在我區艱苦邊遠地區(我市列入津貼實施范圍的為蒙山縣)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8元。
(四)企業退休軍轉干部調整: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上述第(一)、(二)、(三)點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后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未達到2305元的,按月基本養老金2305元計發。
解讀
為避免不同群體之間的相互攀比,減少了社會矛盾,我區今年調待的方案,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高齡傾斜政策上做到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實行完全一樣的調整辦法,同時,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雙掛鉤,充分體現養老保險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政策激勵導向。
好了,
說了那么多,
重點是調整增加的養老金什么時候到手呢?
據悉,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此次調整后,我市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水平將得到進一步提高。今年7月底前,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