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養老金計算方法2017年江蘇省退休工資計算公式,具體詳細內容。
一、2012年底以前已按城鎮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并按照企業、事業單位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的人員,每人每月按照以下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
1、先增加55元;
2、再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滿1年增加1元。
上述兩項合計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不足65元的,補足到65元。
補充養老金”,下同)的人員,每人每月再按下述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
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人員,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滿1年增加1元;
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人員,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滿1年增加2元;
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人員,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
二、養老金如何算呢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工資指數)〕÷2×本人全部繳費年限(工齡)×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例:50歲195個月、60歲139個月)
(3)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全部平均工資指數×本人97年以前繳費年限(工齡)×1%
上述人員增加后的月基本養老金最高不超過2000元。
三、養老保險待遇計算公式
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其中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