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國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待遇將同步適度提高,1億多退休人員將因此受益。專家分析,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提高幅度或將高于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提高幅度,未來應建立基本養老金的合理調整機制。
今年養老金能上漲多少?
“企業增幅或將高于機關事業單位”,意味著這僅是專家推測,還存在不確定性,尚未形成決定。但從““十三五”期間以縮小收入差距為目標”來看,專家的推測是有道理的,因為縮小收入差距不能忽略退休人群,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待遇存在巨大差距是公認的事實。
養老金替代率,是衡量勞動者退休前后生活保障水平差異的基本指標之一。公開數據顯示,我國公務員平均養老保險替代率約為80%,與普通城鎮職工養老金替代率相差37個百分點,有的公務員養老金是企退人員2倍以上,這無疑增加社會“裂痕”。
《中國社會保障發展報告2016》指出,2005年以來,為縮小企業退休職工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工的養老金差距,我國每年為前者提高10%以上的養老金,但后者提高更快,即退休人群收入差距非但沒有縮小,反而擴大。但隨著養老金并軌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提高更快不大可能了。
問題在于,如果養老金企業增幅與機關事業單位增幅同一尺度,收入差距仍然是存在的,而且由于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基數高,同一尺度調整后收入差距其實還在擴大。要想縮小這種差距,只能是養老金企業增幅高于機關單位,這種“不公平”調整才有望讓退休人群收入實現公平。
事實上,有地方已經這么做了。盡管2017年國家統一規定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增幅為6。5%,但江蘇的做法是,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超過7%,機關事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控制在5。5%,這就有利于縮小兩者收入差距。
但是不是每個地方都讓養老金企業增幅高于機關單位,卻不得而知。筆者以為,養老金企業增幅高于機關單位,理應成為共識,各地都應為縮小兩類退休人員收入差距而努力。既然已經有地方這么做,不妨公開信息,形成示范效應。如果還沒這么做,應從今年起給企退人員吃點“偏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