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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人社廳、財政廳聯合下發《關于從起提高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的通知》,從1月起,河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0元,其中省級財政負擔10元。
鼓勵各地在此基礎上增加
同時,河北省還將鼓勵各市、縣(市、區)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在此情況上增加本地區基礎養老金標準。本次提高的省級基礎養老金,原則上不得沖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礎養老金。
960多萬城鄉老人將直接受益
本次河北省繼續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后,將有960多萬城鄉老人受益。截至2015年12月底,全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共有3440.32萬人參保,參保率98.40%。其中,16-59周歲參保繳費人數為2476.77萬人,共為963.55萬60周歲以上符合領取條件的城鄉居民發放養老金。
據了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模式,養老金支付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政府承擔的基礎養老金兩部分組成。2009年,我省啟動第一批新農保試點,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2011年,城鎮居民養老保險開始同步試點。2012年7月1日起,新農保和城居保并軌,統稱為“河北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2015年6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2015年1月,基礎養老金提高到75年,今年1月1日起再提高到80元。這是我省第三次為城鄉居民提高基礎養老金。
《通知》還要求,從1月起,各地要按提高后的標準,按時、足額發放城鄉居保養老金,并確保專款專用。
河北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和《關于做好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函》(人社養司函〔2015〕3號)文件要求,經省政府同意,現就2015年我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和執行時間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執行冀勞社〔2001〕72號文件規定的離休人員和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退休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下同),從2015年1月1日起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