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成都市交管局獲悉,根據成都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決定面向社會招聘75名交通管理協管員(協警)。據悉,協警一經錄用,月工資為3560元,還有年終一次性考核獎3000元;并按相關規定發放防暑降溫費、取暖費;以及社保和住房公積金。
一、招聘名額
計劃招聘交通管理協管員75名(限男性)。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條件
(一)自愿從事公安交通管理協勤工作,政治思想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四川省內常住戶口(含應屆畢業生入學前戶籍所在地);
(三)具有大專(含自考、函授)以上文化程度;公安警校畢業生和復退軍人學歷可放寬至高中(含職高、中專)文化程度;
(四)年齡在18周歲至28周歲(1998年2月1日以前、1988年2月1日以后出生),條件特別優秀的公安警察院校畢業生和復退軍人年齡可放寬至30周歲(1986年2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體健康,體貌端正,身高1.70米(含)以上,原則上體重不能超過標準體重25%,不低于標準體重15%?標準體重(千克)=身高(厘米)?110)?。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色弱,裸視4.8(含)以上。面部無明顯缺陷(如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痕等),軀體無明顯疤痕,無雞胸,無嚴重靜脈曲張,無明顯羅圈腿,無嚴重平足(平腳板),無紋身、駝背,無各種殘疾和其他不適宜從事本崗位職業的疾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治安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3。因違紀被單位辭退或被開除公職(學籍)的;
4。曾就職于成都市公安局及下屬各單位,因工作過失或其他不作為行為,造成單位不良社會影響及后果的警務輔助人員;
5。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或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7。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結案的;
8。參加或曾經參與邪教組織的;
9。其它原因不宜從事交通管理協管員工作的。
三、主要職責及薪酬待遇
(一)主要職責
1。協助交通民警維護管轄路口、路段的交通秩序,指揮、疏導交通,及時制止、勸阻和糾正交通違法行為;
2。協助交通民警維護交通事故現場,及時報告有關情況,救助受傷群眾,保護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疏導交通,維持交通秩序,控制現場事態;
3。參加路面巡邏,協助交通民警維護轄區內道路治安秩序,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
4。協助交通民警做好群體性事件、突發事件、自然災害的先期處置工作;
5。協助交通民警治理公路“三亂”行為;接受人民群眾報警和求助;
6。執行上級交辦的其它任務。
(二)薪酬待遇
1。應發工資3560元/月=基本工資1400元/月+績效工資800元/月+加班補貼480元/月+污染防塵補貼880元/月(按實際上崗執勤天數核發污染防塵補貼40元/天,最高22天);
2。年終一次性考核獎:3000元;
3。按相關規定發放防暑降溫費、取暖費;
4。按國家規定統一購買應由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
5。按國家規定統一繳存應由單位承擔的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