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期間工資發放標準規定
工傷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工傷不是很嚴重,只有幾天。
如果工傷是這種情況,工傷醫療費用需要醫院開證明,然后拿到企業的相關部門報銷,同意后,是100%的報銷的。同時,這期間的伙食費是以該企業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補償的。當然這期間的請假是不能計入曠工的,好比年假。
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
這種情況,相關的法律規定的很明確,企業應該嚴格執行。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按月發放。如,你在工傷發生前的工資是3000元,那么你每月也應該領3000元。當然這樣發的前提是你每個月的固定工資都是3000元。
嚴格上講,應該是你在工傷前12月的平均工資,畢竟有的人起起伏伏,不是固定的,平均值是比較合理的。
注意了:
第一:上一步驟中,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第二:關于停工留薪期內平均工資的算法。假如你的平均工資,高于了你所在統籌地區的平均水平的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發放。如果你的平均工資低于你所在統籌地區的平均水平的60%的,就要按照你所在統籌地區的平均水平的60%發放。
第三:如果企業不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進行發送,個人應首先找公司協商,如果公司給出的不能令自己滿意,或者低于規定的標準,應及時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提起勞動爭議仲裁。學會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