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撫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了《關于調整撫順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經遼寧省政府批準,我市于1月1日起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本市(區)(含沈撫新城)最低工資標準為1320元,撫順、清原、新賓三縣最低工資1200元,同時還上調了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從全省范圍來看,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共分四檔,一檔為1530元,二檔標準為1320元,三檔標準為1200元,四檔標準為10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是一檔標準為15元,二檔標準為13元,三檔標準為10.8元,四檔標準為9.5元!锻ㄖ幎ā,我市市區及三縣新調整的小時最低工資分別執行省二、三檔標準,即13元和10.8元。
撫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部門負責人說,此次調整是遼寧自1994年實行最低工資制度以來的第9次調整,第8次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為市區1050元、撫順縣920元,清原、新賓兩縣為900元;第8次調整后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市區為9.8元,三縣為8.6元。
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同意撫順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函
【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是我國一項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最低工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最低工資標準令( 第21號)]已于2003年12月30日頒布,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最低工資標最低工資標準準的確定和調整方案,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同級工會、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研究擬訂,并報經勞動保障部同意。
最低工資標準[1]是國家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而強制規定用人單位必需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工資報酬!秳趧臃ā返谒氖藯l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每年會隨著生活費用水平、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經濟發展水平的變化而由當地政府進行調整。
確定最低工資標準一般要考慮的因素有:當地城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失業率、經濟發展水平等。確定的方法通常有比重法和恩格爾系數法。比重法是確定一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入戶為貧困戶,再統計出其人均生活費用支出水平,乘以每一就業者的贍養系數,加上一個調整數。恩格爾系數法就是根據有關數據,計算出最低食物支出標準,除以恩格爾系數,再乘以贍養系數,加上調整數。
我國內地所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均正式頒布實施了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意事項
最低工資不包含:
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1、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
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3、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
最低工資包含:
個人應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