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低收入勞動者工資正常增長,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經省政府批準,省人社廳昨日下發通知,決定自9月1日起調整提高全省最低工資標準,增幅在10%左右。
需要提醒的是,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與往年相比,今年我省調整了3個縣、區的最低工資標準適用地區類別:將呈貢區、嵩明縣由二類地區調整為一類地區;將德欽縣由三類地區調整為二類地區。
調整后最低工資標準
一類地區:1570元 (原為1420元)
二類地區:1400元 (原為1270元)
三類地區:1180元 (原為1070元)
調整后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一類地區:14元(原為12元)
二類地區:13元(原為11元)
三類地區:12元(原為10元)
最新區域劃分
一類地區:昆明市五華區、盤龍區、西山區、官渡區、呈貢區和安寧市、嵩明縣。
二類地區:昆明市所轄其他各縣及東川區;其他州、市政府所在地的縣(市、區);其他設市城市及玉龍縣、德欽縣。
三類地區:其他各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