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鄂政發【2015】49號)和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北省財政廳《關于提高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的通知》,湖北省最低工資和失業金標準9月1日起上調。
按照文件要求,恩施州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分為兩個檔次:恩施市最低工資標準為1225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4元;利川市、建始縣、巴東縣、宣恩縣、咸豐縣、來鳳縣、鶴峰縣最低工資標準為110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2.5元。
恩施州調整后的失業保險金標準分別為恩施市858元/月,利川市、建始縣、巴東縣、宣恩縣、咸豐縣、來鳳縣、鶴峰縣77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