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解決鄉村老師短缺問題,省政府日前發出通知,我市今年啟動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通過“越往基層、越是艱苦,地位待遇越高”的良性激勵機制,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到鄉村學校任教。
提高鄉村教師福利待遇
按照計劃,對現行的農村學校教師補貼要嚴格按崗發放,并根據教師工作、生活條件的艱苦程度等因素,合理分設檔次和具體標準,重點向村小和教學點傾斜、向條件艱苦地區傾斜。同時,各縣(區)要依法依規落實鄉村教師工資待遇政策,依法為鄉村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鼓勵有條件的縣(區)通過增加績效工資總量和發放鄉村教師生活補助等方式提高鄉村教師待遇。
我市還將加大財政投入,推進實施邊遠艱苦地區鄉村教師周轉宿舍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縣(區)政府所在地集中建設鄉村教師周轉宿舍,按規定將符合條件的鄉村教師住房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統籌予以解決。在現行制度架構內,對符合救助條件的貧困鄉村教師家庭給予救助,以解決其實際困難。定期組織鄉村教師進行體檢,組織專家到艱苦邊遠的鄉村學校巡診。
加大鄉村教師培訓力度
市、縣(區)人民政府將把鄉村教師培訓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確保到2020年底前對全體鄉村教師校長進行360學時的培訓。其中,師德教育、法治教育等作為培訓必修內容,推動師德教育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貫穿培訓全過程。
今明兩年,我市將完成每名鄉村教師不少于50學時的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專項培訓,全面提升鄉村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此外,健全和完善鄉村教師“名師工作室”,落實工作經費,推動鄉村教師區域研修與校本研修常態化。
鄉村“老教師”職稱評聘特事特辦
各級要按照中小學教師職務(職稱)評審權限,進一步完善符合鄉村教師工作特點的職務(職稱)評聘辦法和標準條件,注重師德表現、注重一線經歷、注重工作實績,不作外語成績要求,不作發表論文的剛性要求。
在農村學校任教累計滿30年,且仍在農村學校任教的教師,符合具體標準條件的可直接推薦申報評審高一級教師職務;在村小任教累計滿20年,且仍在村小任教的教師,符合具體標準條件的可直接推薦申報評審中級教師職務;在鄉村學校任教3年以上(含城鎮學校交流、支教教師)以及由組織選派參加援外、援藏、援疆,經考核表現突出并符合具體評價標準條件的教師,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教師職務(職稱)和專業技術崗位晉升。城鎮中小學教師評聘高級教師職務(職稱),應有在鄉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1年以上的經歷。
“扎根”鄉村教師將獲特別獎勵
今后,市政府對在鄉村學校連續從教20年以上并取得優秀成績的教師給予鼓勵,在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等評選表揚中,將鄉村教師名額單列,予以傾斜?h(區)人民政府要對長期在鄉村學校從教并取得優秀成績的教師給予鼓勵。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建立專項基金,對優秀鄉村教師給予物質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