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無錫市離退休人員工資,離退休人員工資待遇調整標準細則
根據省政府統一部署,經市政府同意,我市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已正式出臺。全市40多萬名企業退休人員將從今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養老金,此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確保在4月15日發放到位。
今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根據省規定,采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普遍調整注重公平,并與本人繳費情況等因素掛鉤,進一步體現多繳多得的參保繳費激勵機制。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高齡企業退休人員適當提高調整水平。具體調整方案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普調體現公平并與本人繳費情況掛鉤
國家決定今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上調10%,是指總體水平上調10%,也就是人均養老金上調10%,不是指每一個人的養老金都上調10%。國家明確要求,養老金普調要注重公平,并與本人繳費情況等因素掛鉤,體現多繳多得。
由于目前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懸殊,如果繼續按照往年的辦法增加養老金,其差距會越來越大。按照今年省規定的調整辦法,養老金水平較低人員增幅將確保達到10%以上,養老金水平較高人員增幅將會低于10%,但其增加的絕對額總體上仍然較高。通過這樣的完善,不同水平人員增發額的差距就不至于拉得過大。
根據江蘇省的規定,今年普調包括三項:一是按定額增加,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二是按本人繳費年限增加,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發給;三是按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的4%增加。
■養老金水平偏低人員繼續給予適當傾斜
近年來國家和省每年制定養老金調整政策時,都在普調的基礎上對養老金水平較低人員給予適當傾斜。今年,按照省統一要求,我市對上列三項普調增加總額低于240元的人員,再按本人本次調整前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的3%計算增加額,增加額不低于40元,增加后按照省的規定不得高于240元。
■7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再適當增發養老金
由于高齡退休人員看病、陪護等方面需求明顯增多,個人負擔也相對增加,但養老金總體水平仍然偏低,按照國家統一要求,今年我省繼續對7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適當增發養老金。對于年滿70、75及80周歲以上的高齡企業退休人員,除了參加普調,每人每月分別增發40元、60元和80元。上述年齡段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30元、50元和70元。
根據省的規定實施后,2015年無錫市區企業退休(職)人員人均每月增加養老金(生活費)約247元。
■調整項目今日起自助服務一體機可查
由于今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與往年不同,計算過程較為復雜,為了幫助企業退休(職)人員理解相關政策,市民可以通過登陸“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或撥打12333咨詢。另外,從今天起,本人還可攜帶“無錫市社會保障?市民卡”到各街道(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社區工作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自助服務一體機”查詢本人的養老金調整項目和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