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人力資 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人社局遼東灣新區分局、市直各有關部門、 中省直駐盤單位:
根據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同意盤錦市調整 最低工資標準的函》(遼人社函[2015]224號)精神,經省政府批準,我市最低工資標準從1月1日起作如下調整:
一、全市月最低工資標準:興隆臺區、雙臺子區、遼東灣 新區、遼河口經濟區由1050元調整為1320元;盤山縣、大洼縣由900元調整為1200元。
二、全市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興隆臺區、雙臺子區、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經濟區由9.8元調整為13元;盤山縣、大洼縣由8.6元調整為10.8元。
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