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設置公務員職務序列。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非領導職務層次在廳局級以下設置。
2015公務員工資改革
此次公務員薪酬體系改革,若能進一步做好規范公務員地區附加津貼制度、完善職務和職級并行的薪酬制度,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提振基層公務員士氣、規范透明公務員薪酬的作用。
然而,對普通公眾來說,他們更為關注的是,當前的公務員薪酬改革,在規范、公開工資及津貼等問題上繼續可能留有制度后門,使初衷良好的改革,在一些地方淪為簡單的為公務員漲工資。
比如激勵機制制定的問題,要足夠科學合理。報道中人社部勞動工資研究所研究員劉軍勝稱,“對于廣大基層公務員來說,能夠從普通科員最終晉升至正處、正廳級官員的畢竟是鳳毛麟角,大多數人晉升機會有限”。很顯然,這是一句大實話。
基于這樣的事實,新一輪公務員薪酬改革,將把激勵重心更多放在級別和專業技術職稱上來,實行級別與工資待遇掛鉤的政策。但由此延伸的問題是,如果相應的級別與職稱考核未能做到足夠科學合理,規則被權力之手把弄得“翻云覆雨”的事,難言不會大面積發生。
還比如彌合地區差距的問題,要規范更要透明。從報道中可知,由財政預算確定分配的公務員工資屬于二次分配領域,基本工資標準全國統一, 公務員地區間收入差距過大的原因主要是補貼津貼差距過大。秉承“限高、穩中、托低”的思想調控地方津貼補貼,強調彌合級別和地區間的差距,更要強調進一步理順公開透明的問題。
比如在有些城市不同單位公積金繳存差距竟達141倍的情況下,面對如此這般一再引起爭議的車補、公積金等差距過大的問題,此次公務員薪酬體系改革,顯然應該更多強調嚴厲規則與剛性公開,唯有如此,級別和地區間差距過大的問題,才能得到逐步向好的解決。
當然公眾更大的期望還是,作為收入分配改革的關鍵一步,此次公務員薪酬體系改革,在激發公務員群體更好提供公共管理與服務生機與活力的同時,能為更進一步、更廣層面的收入分配改革,打下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