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工資要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
調研是否意味著公務員的工資一定要漲了?對此,尹蔚民先是解釋說,公務員的工資制度本身是公務員管理的一個內容,目前公務員工資是2006年公務員法出臺后實施的,而公務員法對工資制度有明確的規定。
“總的來看,實施得還算平穩,當然現在也存在一些問題,比如說工資結構不合理,基本工資比重低,津補貼部分比重高,公務員工資正常增長機制也沒建立,向基層傾斜不夠。所以針對這些問題,還會做進一步調研。”尹蔚民稱,政府工作報告中已經明確,要改革完善公務員工資制度。至于公務員工資水平,按照公務員法規定,要和國民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所以人社部也會按照基本的要求進行認真論證,適時推進。
“民眾對公務員整體情況不夠了解”
公務員漲工資的話題,每被提及總有民眾拍磚。對此,尹蔚民表示,大家對公務員工資增加確實有不同看法,他覺得大概可分兩類:一是公務員自身比較委屈,特別是講到有灰色收入,“我認為是不符合實際的,就公務員自身來講特別是基層公務員,工作非常辛苦,收入也不高。”
另外就是社會上的一種看法,認為不公平,公務員有灰色收入和隱性收入。尹蔚民強調,這是對公務員整體情況了解不夠,當然可能也跟公務員工資制度、工資政策的透明度不高有關系。今后,相關部門會加大該方面宣傳,“最近有一些人講了一些情況,對我們是很好的啟示,我們要認真研究。”
公務員工資是如何構成的?
公務員工資由四個方面構成:一是基本工資,二是津貼,三是補貼,四是獎金。
基本工資,即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是工資結構的主體,也是確定公務員退休金、撫恤金等項目的主要依據。津貼由地區津貼和崗位津貼構成,其中地區津貼又包括地區附加津貼和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公務員的補貼制度還在改革之中,有待將來的配套法規作出具體規定。獎金實際上是指公務員的年終一次性獎金,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的公務員均可享受。津貼、補貼和獎金是公務員工資的重要組成部分和補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