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今年還要調,4月底前調整職工大病保險待遇水平。近日,山西省人社廳對從1月上旬至4月底開展的”冬季行動”作出安排。
“最低工資”今年還要調
今年4月底前,山西省還將加強企業工資宏觀調控,發布企業工資指導線,適時適度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指導督促11個市按期發布勞動力工資指導價位。
山西省最近一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去年5月份。去年5月1日起,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普遍提高170元,提高后,太原市六城區月最低工資標準首次突破1500元,達1620元。
此外,山西省還將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出臺《山西省省屬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監督檢查辦法》,組織召開領導組辦公室會議,討論出臺相關配套措施。
調整職工大病保險待遇
4月底前,省人社廳還將在全面推進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基礎上,積極調整職工大病保險待遇水平,做好基本醫保、大病保險與醫療救助等各項制度的政策銜接和費用結算服務。
為破解異地就醫醫保報銷程序多的問題,去年年初,我省在全國率先實現了城鎮醫保跨市就醫直接結算。
此次行動明確,省人社廳還將深入推進省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將符合要求的異地安置人員、異地轉診轉院就醫人員、急診人員全部納入省內異地就醫結算平臺,確保他們持社保卡跨市就醫直接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