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關于昆明市企業工資指導線的通知,今年的企業貨幣平均工資增長基準線、企業貨幣平均工資增長上線比去年分別回落1個點,其中一類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為1420元/月。
指標比去年有所降低
此次發布的企業工資指導線適用于昆明市所轄的各縣市區、昆明市范圍內的各國家級、省級開發(度假)園區以及各直屬機構。
根據部門發布的數據,昆明市企業貨幣平均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3%;企業貨幣平均工資增長上線為19%;企業貨幣平均工資增長下線為4%。對比,的企業貨幣平均工資增長基準線、企業貨幣平均工資增長上線分別回落1個點,不過企業貨幣平均工資增長下線保持與相同。
昆明市的各項指標與今年此前發布的云南省企業工資指導線標準一致,地區類別分為三類,其中一類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為1420元/月,二類地區為1270元/月,三類地區為1070元/月。
市人社局的通知強調工資指導線適用于企業在崗職工工資分配,企業確因生產經營困難不能按下線增長職工工資的,企業支付給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職工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標準有指導意義 無強制性
據昆明市人社局有關部門介紹,企業工資指導價位是在生產經營正常的不同企業中,從提供正常勞動的在崗職工中采取抽樣調查、綜合分析和整理得出的。企業工資指導價位反映的是職工全年工資收入總額(含依法從工資中代扣代繳的個人應繳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等),發布工資指導價位是為了規范人力資源市場供需雙方的用工行為,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商確定工資水平提供參考的市場標準,僅為提供參考,沒有強制性。
記者昨日走訪3家昆明市區內的中小型企業,發現這些企業的加薪基本上都沒有做到位,升職加薪或者效益好才加薪等情況比較普遍,有些員工的基本工資已連續5年沒有漲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