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事業單位和企業有很大不同,事業單位是具有公益性質,為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組織,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和企業績效工資最主要不同點在于經費來源和保障。企業績效工資完全決定企業盈利情況,根據企業的薪酬戰略及績效考核結果進行發放;而事業單位則不同,事業單位根據單位不同類別,其績效工資的經費來源和保障有所不同,義務教育中小學績效工資經費來源主要由縣級財政保障,省級財政統籌,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及東部部分財力薄弱地區給予適當補助。
近年來,社會管理和社會管理體制研究受到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十八屆三中全會明天即將閉幕,收入分配、戶籍制度等方面的社會管理體制改革也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今日下午,國家督學、云南省人民政府參事、原云南省教育廳廳長羅崇敏做客人民微博,圍繞“社會管理體制改革路在何方”話題與網友互動。羅崇敏指出,事業單位的改革應該由中央整體設計、全面推進,改革要解決三大問題。
新一屆三中全會明日即將閉幕,羅崇敏在與網友交流中指出,他非常期盼本次會議能夠在我國社會建設體制改革方面,從社會資源擴大,社會結構調整,社會組織發育,社會分配合理,公民自由遷徙,社會事業單位改革和社會公平促進等方面有重要的決策出臺,而且這些決策能在未來能變為具體的實踐。
就網友提出的“我國社會事業單位改革的目標應是什么?”的問題,羅崇敏談到,我國事業單位改革的目標應是促進中國社會的公平正義,在社會公共資源的提供上,在城鄉二元結構的調整上,在社會中低收入分配上,社會保障制度建設上有實質性的進步。進一步解決社會分配不公的問題,區域資源配置不合理的問題,孩子上學難的問題,看病貴看病難的問題,以及老有所養、家有所居的問題。
他指出,事業單位的改革應該由中央整體設計、全面推進,實行事業單位人員身份社會化、個人收入績效化、公共服務政府化,事業建設市場化、運營管理法制化的事業單位體制。事業單位改革要解決三大問題:第一是政府公共服務和市場自由競爭有機結合的問題,第二是事業單位人員身份社會化和分配績效化的問題,第三是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和依法管理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