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事業單位的“老人”陷入了提前退休還是靜觀其變的糾結中,他們計算背后的經濟賬,將7月1日視為做出選擇的“大限”。緊張的情緒緣于5月15日出臺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其中規定,從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青海省某高校教師對說,《條例》出臺后不久,學校就被通知,在青海持續工作滿30年,女性達到50歲、男性55歲可以申請提前退休,提交報告者一時潮動,聽聞僅青海大學一所學校就報了500多人。只差兩個月就符合條件的人更是遺憾“落敗”。“不過,少數人冷靜之后又把報告拿了回來,算了一下賬,提前退休損失的工資跟進入社保后減少的退休金差不多。”這名教師說。
事業單位與企業養老保險并軌已成定局。經過了上世紀90年代開始的局部嘗試和2008年后的試點折戟,第一部系統規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的行政法規為改革確立了依據和方向。不過,在具體方案出臺之前,不同屬性的事業單位、不同年齡層的員工如何差異化對待仍然未知。這也是讓部分“老人”恐慌、猜度的原因。
“頂層設計”初具,而后續的可操作方案以及是否將公務員也納入的政策選擇,才是對養老并軌的真正考驗。
試點失敗
眾所周知,當前超過3000萬的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和700多萬公務員享受的福利性退休制度,與企業職工的保障性養老制度有著強烈反差。
盡管企業職工養老金已經實現了連續10年、年均10%的高增長,從2005年的人均714元漲至的突破2000元,但養老金替代率仍不能達標,遠低于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預期的58.5%。相比之下,事業單位和機關的對應數字則分別為70%和100%左右。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的研究顯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人均養老金近1900元,事業單位月均養老金是企業退休職工的1.8倍,機關公務員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是企業的2.1倍。
早在上世紀90年代,伴隨著事業單位改革的啟動,部分地方開始了養老機制轉型的探索。“有的地方個人也繳費了,但機制沒有理順,結果又退回去了。”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曾對媒體坦言改革的嘗試并不成功。
沒有統一協調的方案和配套改革,地方既面臨阻力,也缺乏動力。這注定了后來進行的試點也不會有實質性突破。
2008年2月,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五省市先期開展試點,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配套推進。然而,數年過去,幾個地方都無法法為即將到來的全國性改革交出一份合格的“試點經驗”。
據中國人民大學教授王曉軍調研,5省市在試點過程中實施對象不一致,范圍有寬有窄,繳費基數也不統一,有的按檔案工資,有的按工資總額,還有的采取“雙基數”。繳費比例各地也差異較大,造成同崗同工卻待遇不同的狀況。
即便實現了“破冰”的廣東,也是“半吊子改革”,事業單位員工與普通企業職工一樣,按月繳納養老保險費,但退休時,待遇依舊按原有標準執行。
“5省市等于最后都停了,沒有搞下去。地方肯定是動力不足的,而且事業單位的人員比較抵觸—憑什么公務員不參加改革?”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兼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說。除此之外,地方確實也有具體困難,如果當地事業單位的人數比較多,且以前沒有繳費的視同繳費的話,在當地從企業籌集的養老保險基金又不夠多的情況下,等于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要分掉一部分養老保險基金,現收現付就會有比較大的壓力。而且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基本醫療服務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其職工按制度安排的工資水平不高,讓他們拿出一部分錢繳費,的確很難落實。
影響最大的群體
事實上,即便是實際收入較高的醫療機構、高校等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也對不充分的改革有怨言。
“事業單位雖然退休工資高,但是在職收入比企業低。以我為例,讀了很多年博士,又出國進修學習過,到現在工資才1萬塊錢左右,還不如我的研究生剛畢業的收入。而且,工資收入里只有3000元是財政給的,其他7000元是學校和學院發的。”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教授劉昕說。據他所知,退休后績效工資和補貼就都沒有了,只有五六千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