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江蘇省從11月1日起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就在此前本月的18號,河北省也將從12月1日起再次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據不完全統計,截至10月27日,全國共有19個省市區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其中,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全國最高。
江蘇省上調后的月最低工資標準,蘇州、無錫等一類地區1630元,增加150元;二類地區1460元,增加180元;三類地區1270元,增加17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地區14.5元,增加1.5元;二類地區12.5元,增加1.5元;三類地區11元,增加1.5元。
隨著江蘇省最低工資標準的上調,根據人民財經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全國已有重慶、陜西、深圳、山東、北京、上海、天津、山西、青海、甘肅、云南、四川、江西、貴州、內蒙古、河南、浙江、河北、江蘇等19個省市區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其中,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全國最高,分別達到了1820元和17元。
最低工資的定義是什么
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工作環境、特殊條件下的津貼,最低工資也不包括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和各種非貨幣的收入,最低工資應以法定貨幣按時支付。最低工資一般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通過立法制定。在國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資之外,某些行業的組織也可以自行制定該行業的最低工資。最低工資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時的時薪制定。最低工資的制定反映了監管機構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在國外,最低工資是政府對勞動市場的正當干預。2015年2月,北京、天津、深圳、湖南、海南、西藏這6個地區宣布提高最低工資標準。2015年5月28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全國共有19個地區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平均調增幅度為14.1%。
最低工資標準的主要特點
1、最低工資保障范圍,不僅包括勞動者本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且也包括勞動者贍養的家庭成員的生活需要;
2、最低工資數額由最低工資率確定;
3、最低工資只確定了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它要求所有的用人單位在向本單位勞動者支付工資或通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數額時,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率確定的工資標準,否則,約定無效,并按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最低工資標準有月薪和時薪兩種形式
最低工資標準的月薪針對全日制職工,而時薪針對非全日制職工。按照相關法律條款的規定,非全日制工作指一天工作不超過4個小時,一周不超過24小時,因此不能按照全日制工作的工時進行折算。
最低工資標準構成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后,不得低于其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一)因延長工作時間而獲得的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相應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險一金是否包括在最低工資內,是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從各地公布的情況來看,除北京、上海明確最低工資標準都是剔除了“三險一金”后的凈收入,其他省份均將三險一金包含在最低工資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