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設置公務員職務序列。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非領導職務層次在廳局級以下設置。
公務員工資調整方案:
此次公務員薪酬體系改革,若能進一步做好規范公務員地區附加津貼制度、完善職務和職級并行的薪酬制度,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提振基層公務員士氣、規范透明公務員薪酬的作用。
然而,對普通公眾來說,他們更為關注的是,當前的公務員薪酬改革,在規范、公開工資及津貼等問題上繼續可能留有制度后門,使初衷良好的改革,在一些地方淪為簡單的為公務員漲工資。
比如激勵機制制定的問題,要足夠科學合理。報道中人社部勞動工資研究所研究員劉軍勝稱,“對于廣大基層公務員來說,能夠從普通科員最終晉升至正處、正廳級官員的畢竟是鳳毛麟角,大多數人晉升機會有限”。很顯然,這是一句大實話。
基于這樣的事實,新一輪公務員薪酬改革,將把激勵重心更多放在級別和專業技術職稱上來,實行級別與工資待遇掛鉤的政策。但由此延伸的問題是,如果相應的級別與職稱考核未能做到足夠科學合理,規則被權力之手把弄得“翻云覆雨”的事,難言不會大面積發生。
還比如彌合地區差距的問題,要規范更要透明。從報道中可知,由財政預算確定分配的公務員工資屬于二次分配領域,基本工資標準全國統一, 公務員地區間收入差距過大的原因主要是補貼津貼差距過大。秉承“限高、穩中、托低”的思想調控地方津貼補貼,強調彌合級別和地區間的差距,更要強調進一步理順公開透明的問題。
比如在有些城市不同單位公積金繳存差距竟達141倍的情況下,面對如此這般一再引起爭議的車補、公積金等差距過大的問題,此次公務員薪酬體系改革,顯然應該更多強調嚴厲規則與剛性公開,唯有如此,級別和地區間差距過大的問題,才能得到逐步向好的解決。
當然公眾更大的期望還是,作為收入分配改革的關鍵一步,此次公務員薪酬體系改革,在激發公務員群體更好提供公共管理與服務生機與活力的同時,能為更進一步、更廣層面的收入分配改革,打下堅實基礎。
公務員收入分配細則:
2月3日,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見的通知。《若干意見》共分七個部分:
一、充分認識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艱巨性;
二、準確把握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三、繼續完善初次分配機制;
四、加快健全再分配調節機制;
五、建立健全促進農民收入較快增長的長效機制;
六、推動形成公開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
七、加強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組織領導。
完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見
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收入分配制度是經濟社會發展中一項根本性、基礎性的制度,是的重要基石。我們已經制定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見,要抓緊研究制定具體政策,確保制度建設到位、政策落實到位,有效解決收入分配領域存在的問題,縮小收入分配差距,使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體人民。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堅持共同發展、共享成果。倡導勤勞致富、支持創業創新、保護合法經營,在不斷創造社會財富、增強綜合國力的同時,普遍提高人民富裕程度。
堅持注重效率、維護公平。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顧效率和公平,初次分配要注重效率,創造機會公平的競爭環境,維護勞動收入的主體地位;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提高公共資源配置效率,縮小收入差距。
堅持市場調節、政府調控。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要素配置和價格形成中的基礎性作用,更好地發揮政府對收入分配的調控作用,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調節過高收入。
堅持積極而為、量力而行。妥善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突出的矛盾和問題,突出增量改革,帶動存量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