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各地針對網友給省長李錦斌的11條留言作出回復,留言選登如下:
【網民留言】
省長:您好!請問安徽省最低工資何時調整。
答復意見:
尊敬的網友:您好! 您在人民網上給省長留言,咨詢安徽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時間問題,我廳高度重視,認真研究辦理,現將答復意見回復如下: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原勞動保障部令第21號),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1次,我省最近一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2013年7月1日。為做好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工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我們擬定了我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待按規定程序報批報備后適時發布。
您若需要進一步了解相關政策,請與我廳勞動關系處聯系。聯系電話:0551-62663149。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注與監督,歡迎您對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意見和建議。
【網民留言】
李省長:您好!感謝您能在百忙中抽出時間看我的求助信。我是池州市東至縣人,在安徽省黃山市當一名鄉村教師,公婆早已不在,家中小孩留給我老公照顧,他一個又要上班又要照顧小孩,也忙不過來。孩子從小就體弱多病,五歲的小孩就已住了兩次醫院。我又身在外地,兩三個星期才回一次家,根本照顧不到家了,孩子也缺少母愛!我自己的爸爸身患強直性脊柱炎,嚴重影響心臟,呼吸困難,醫生說需要做心臟搭橋手術,因為我遠在外地,爸爸身邊沒人照顧,手術也推遲了。我都害怕老爸哪天就突然……我流著淚寫完這求助信,懇請領導考慮我的實際情況,能否調回東至縣,盼回音!
答復意見:
尊敬的網友:您好!您在人民網上給省長留言,反映教師異地調入東至縣問題。池州市人民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立即責成東至縣人民政府核實辦理,現回復如下:
經調查,來信反映情況屬實,您家庭方面確實面臨諸多困難。今年8月下旬,您曾電話咨詢東至縣教體局,該局依據《東至縣教師隊伍建設與管理規定》,給予了明確答復。因您招聘到祁門縣任教,祁門縣規定需在當地服務滿3年尚可申請調動。若您能夠征得聘任學校、縣級教育主管部門的同意,東至縣教育主管等部門對您進行考核考察,符合條件再按程序辦理。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與支持!若有不清楚的地方,請咨詢東至縣教體局。聯系人:江學全 電話:7026920。 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9月28日
【網民留言】
多次反映池州市貴池區教育問題到省教育廳,交到地方教育局未及時辦理的問題。1、池州市貴池區文件規定:城里學校缺編教師需要統一招考,可是今年(9月)一名女教師沒考中,直接從農村小學調到(城里)杏花村小學;2、農村學校的老師到城里借調的老師允許一年時間的上掛,可是有關系的老師卻上掛了好幾年,至今沒有回原單位,貴池區教體局到現在為止還有上掛的老師。
答復意見:
尊敬的網友:您好! 您在人民網上給省長留言,反映貴池區教師編制管理方面問題。池州市人民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立即責成貴池區人民政府核實辦理,現回復如下:
一、關于杏花村小學直接從農村小學調入一名教師問題
近年來,在解決城區學校教師缺編問題上,貴池區采取的主要方式為向社會公開招聘和從農村學校公開選調。此外,根據隨軍家屬安置政策,少數當地駐軍家屬安置進入城區學校。上述教師選聘,都經過區編委會集體研究。貴池區未從農村小學直接調入教師進入城區學校。
二、關于農村教師在區教體局機關掛職問題
貴池區高度重視教師交流工作,出臺了《貴池區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教師交流管理辦法(試行)》,明確了教師交流的對象、范圍、方式和時間等。因職工退休、未能及時招錄人員等,區教體局機關在職人員無法滿足實際工作需要,報經區編辦備案、區教育督導委批準,該局從部分教師相對富余的學校抽調管理人員上掛鍛煉,掛職期滿后仍回原單位上班。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與支持!若有不清楚的地方,請咨詢貴池區政府。聯系人:洪超 電話:3219850。 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9月28日
【網民留言】
我叫蔣XX,是蕪湖市鳩江區沈巷鎮雙河行政村(原和縣沈巷鎮雙河行政村)人。我于2007年畢業于巢湖學院數學教育專業(原始學歷大專,最高學歷本科)。2007年9月參加上崗考試,分配在原巢湖市和縣張郝中學任教,現在在馬鞍山市和縣西梁山中學任教。2009年在沈巷鎮沈奧花園買的房子。妻子叫姜XX,是蕪湖市鳩江區沈巷沈南自然村人。因區域劃分調整,本人沒法調入沈巷。特提出申請調入沈巷鎮,望批準。
申請理由:1、離家比較遠,照顧不到老人。父母身體不是很好,特別是我二叔,他是孤寡老人生活在我家,他有腦萎縮、風濕性關節炎、高血糖、高血壓等疾病,需要我們照顧。2、我和妻子去年八月份剛剛生了一個寶寶。妻子一個人照顧非常不便,我便來回奔波,生活非常不便。3、對于上班一族來說,買房是件大事。房子是在區域劃分調整前買下,計劃有一天調入沈巷。而且我們已經按照農村的風俗習慣舉辦了婚禮,只是沒來得及領取結婚證。可是現在卻長期兩地分居,生活非常不便。
區域劃分調整那年,我曾經申請過,但被告知不符合條件,其中有一條是配偶的戶口所在地為沈巷鎮,而且結婚登記的時間為2011年9月份之前。我們已經按照農村的風俗習慣舉辦了婚禮,只是沒來得及領取結婚證。后來我也曾經努力過,但不知道如何調動,也曾經咨詢過很多部門,都沒有給出明確答復。懇請李省長能在百忙之中幫助解決。謝謝!
答復意見:
網友:您好!您通過人民網咨詢的行政區劃調整后工作調動問題,市領導高度重視,要求鳩江區政府認真辦理。現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
2011年,沈巷鎮從原巢湖市和縣劃出,劃入蕪湖市鳩江區管轄。為切實解決因區劃調整造成和縣及沈巷鎮機關事業單位部分人員的工作、生活困難,本著“嚴格條件、流動自愿、相對平衡、對應接收、服從安排”的原則,鳩江區區劃調整人事編制組與和縣區劃調整人事編制組積極聯系,多次協商,于2012年8月制定了《沈巷鎮區劃調整機關事業單位相關人員流動方案》,規定“區劃調整前(2011年8月22日)的已婚夫婦,申請流動的,其配偶須為和縣或沈巷鎮境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其配偶戶籍和居住地均在和縣或沈巷鎮。”由于您與妻子在2011年8月22日前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不符合以上規定,因此未列入區劃調整人員流動范圍。對于不符合《沈巷鎮區劃調整機關事業單位相關人員流動方案》申請條件的人員,一律按正常人事調動程序辦理。
您反映的問題屬人事調動范疇,您本人應提出書面申請,經調出單位同意后,向調入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提交本人申請及相關證件材料,調入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了解申請人情況后,報調入單位機構編制委員會研究,根據崗位空缺、專業需求等情況確定是否同意調入,若同意調入將報送市人事綜合主管部門研究,同意后方可辦理調入手續。
鳩江區工作人員已將有關情況反饋給您,您表示理解。聯系人:鳩江區人社局 錢其紅,電話:5968330。
【網民留言】
我是廬江縣湯池鎮鳳凰村紅廟村民,離婚后一直在外打工某生。這次新農村安置房怎么我就分不到,到村里去問過,領導說可以給,也可以不給。我不知道這是什么政策,請李省長給我做主。
答復意見:
尊敬的網友:您好!您在人民網給省長留言,反映土地整治安置房分配問題。經廬江縣政府調查了解,現答復如下:
廬江縣湯池鎮鳳凰村紅廟村民組屬軍二路以北土地整治項目區范圍,該村民組于2013年下半年開始拆遷前期準備工作,11月11日開始人口認證。經查閱檔案,您于2002年9月12日從武漢市新洲區李河村婚遷入贅至廬江縣湯池鎮鳳凰紅廟村民組周戶,11月4日您離婚后戶口遷至鳳凰村集體戶上。該村民組啟動人口認證工作時,您已離婚,您前妻已再婚,您在紅廟村民組無房屋,也無承包地,雖戶口在村民組集體戶上,但離婚后常年在外務工,未在村民組長期居住、生活。依據廬政[2013]14號文件、廬政秘[2013]59號文件、湯政[2013]105號文件及湯政[2015]155號文件的相關規定:原屬湯池鎮外戶籍的入贅女婿,離婚后(含戶口遷入本村民組集體戶)本人不在本村民組長期居住、生活的,不計入安置人口。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請和湯池鎮政府聯系。聯系人:錢先生,電話:13856551128。
【網民留言】
李省長:您好。居民戶口老放映員至今養老待遇無著落,望省政府早日出臺政策對少數類似老人盡快補辦養老保險。我們要生活!
答復意見:
收到《省長人民網留言辦理通知單》后,我局高度重視,立即與留言人張以明取得聯系,現回復如下:
經查,張以明符合我省出臺的農村老放映員工齡補貼的有關政策,正在按照《<關于為農村老放映員發放工齡補助的實施方案>補充辦法通知》(皖新廣發2015〕48號)辦理領取補貼的相關手續。同時,我局將進一步加大政策落實的督查力度,確保符合條件的農村老放映員盡快領取生活補貼。但留言人張以明提出為其辦理養老保險的要求,因無政策依據,無法辦理。
【網民留言】
目前全省大多數市縣對80歲年齡段實行了普惠補貼政策,還有少數地方沒有普及。請問全省全面實行這一普惠政策有時間表嗎?
答復意見:
尊敬的網友:您好 您在網上給省長留言,咨詢高齡補貼相關問題,省民政廳主要領導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社會福利與慈善事業促進處認真研究,現將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目前,我省對全面施行80周歲以上老年人高齡津貼沒有強制性要求,只是自2013年起,將“實施低收入老人高齡津貼政策”納入省民生工程項目推進,要求各地逐步為80周歲以上的低收入老年人發放高齡津貼,具體時間未作要求 謝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與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請于民政廳福慈處聯系。
聯系人:吳冬梅 聯系電話:5606269。
【網民留言】
李省長,您好,我們是宿州市符離鎮居民,想向您反應一下我們符離鎮的交通問題。近年來符離鎮被作為宿州市城市副中心和鎮當縣建的發展定位,可是在城鎮交通發展方面一直是我們的困惑。且不提反應多年一直得不到解決的符離鎮206國道收費站,當地居民多次向政府建議把市區公交車延伸到符離鎮政區,政府的回復是需要多部門協商,之后就是不了了之。過了一段時間,又是同樣的回答,同樣的結果。眾所周知,宿州市市區12路公交車距離符離鎮鎮區特別近,最多10分鐘路程,因此延伸到符離鎮不會有太大成本,也符合政府對符離鎮鎮當縣建和城市副中心的定位。可是此事到現在一直就是這樣,現在符離鎮也新建了汽車站,更是方便了市區公交車的停放,所以希望您能在百忙中關注一下此事,促進此事的最終解決,謝謝!
答復意見:
尊敬的網友:您好!您在人民網上給省長留言,建議橋區符離鎮開通城市公交。市政府領導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市交通運輸局認真辦理,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據統計,符離鎮距離宿州城區14公里,目前市區直達符離的班線客車為12輛,每10分鐘發一班車,票價3元,實行公交化運行;途徑符離至市區的班次約每5分鐘一班,能夠滿足符離鎮居民日常出行需要。您反映的符離汽車站雖已建成使用,但該站屬長途班線客運站,不適合城市公交停靠,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12路公交延伸至符離鎮尚不具備條件。目前,我市已經編制了《宿州市城市公交專項規劃》(2015~2020)并將逐步實施。屆時,將在符離鎮境內建設公交樞紐站,建成后將開通公交。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與支持。如有疑問,請與市交通運輸局聯系,聯系電話:3905722。
【網民留言】
我是靈璧祥和莊園二期的普通業主,我們小區幾乎每家房子都存在面積差,平均每戶應退回房款5000元以上。莊氏房產公司自2012年到如今始終不退還此筆費用,現在房產公司銷售部已經停業,人員一個都找不到投訴無門。我們曾經也給過宿州市政府及靈璧縣政府留言,均未得到解決。望省政府領導能予以重視,盡快解決此問題,謝謝!
答復意見:
尊敬的網友:您好!您在人民網上給省長留言,反映靈璧縣祥和莊園住宅小區面積差相關問題。市政府領導高度重視,立即責成靈璧縣政府認真辦理,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您所反映祥和莊園二期是莊氏置業公司在靈璧縣靈城南關開發的一處商住小區,該處商品房已經完成登記備案并銷售完畢,其銷售部已經停止營業,雙方因買賣房屋產生的相關問題屬于交易雙方合同糾紛。對此,靈璧縣房產部門及時與小區開發企業負責人進行了聯系,就雙方合同糾紛問題進行溝通協調。企業負責人表示您所反映的房屋面積差現象確實存在,并開始安排公司財務人員進行統計核算,根據核算結果分批通知業主領取差價款項,保證全部退還到位。
針對上述情況,靈璧縣政府已安排縣房產部門繼續做好祥和莊園住宅小區房屋面積差問題跟蹤和協調工作,并引導小區業主通過司法途徑依法維權。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與支持。如有疑問,請與靈璧縣房產局聯系,聯系電話:6024449。
【網民留言】
領導你好,向你咨詢,蒙城縣后樓村胡莊何時可以在規劃的新村蓋房子。一直拖了幾年了,這樣也不是事。懇求你幫忙核實一下具體什么時候能蓋新房,。如不能蓋,那老宅基地可以蓋不?
答復意見:
網友,您好!您在人民網上給省長留言反映蒙城縣后樓村胡莊新村規劃建設的問題,亳州市政府責成蒙城縣政府認真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根據蒙城縣莊周辦事處后婁村總體規劃,胡莊需逐步搬遷到后婁新村。因為胡莊正在進行宅基地調整,辦事處工作組及后婁村兩委已多次到胡莊做群眾工作,目前胡莊先期宅基地預留工作尚未形成一致意見,無法統一搬遷到后婁新村。在此階段,按照分步實施的計劃和一戶一宅的標準,農戶不能在老宅基地上新建房屋。
針對你反映的問題,蒙城縣莊周辦事處繼續向后婁村派駐工作組,會同村“兩委”干部深入農戶,化解矛盾,統一思想,爭取早日搬遷。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監督與支持!如有相關問題,請與蒙城縣莊周辦事處白洪波、楊喜武聯系(聯系電話:13966522250、13956707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