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國新辦舉行新聞發布會,公安部副部長黃明介紹,中央審議通過的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明確指出,根據人民警察的性質特點,建立有別于其他公務員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機制,有關部門正根據中央精神,對警員和警務技術職務序列、人民警察工資制度、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等改革進行研究。
對此,網友紛紛留言表示支持:“警察很辛苦,付出很多、犧牲很大,改革警察管理制度是為了更好地保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我有個警察兄弟,每天早出晚歸,基本沒啥節假日,父母子女照顧不到,確實不容易。”“和平年代公安是最危險的職業,這樣的改革能更好地給予民警保障。”“非常期待看到‘新變化’,希望政策設計更加科學合理。”不少基層民警也留言稱,全警期盼改革,希望具體政策盡快落地。23日,記者就此采訪了一些關心公安工作和從事公安隊伍研究的專家學者。他們暢所欲言,就“為什么改、如何改”等問題給出了自己的看法。
改革高屋建瓴意義深遠
人民警察肩負著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的重大職責。建立有別于其他公務員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體制,目的是進一步提高隊伍的整體素質和戰斗力,更好地履行職責使命,提高人民群眾的安全感、滿意度。
中央審議通過的全面深化公安改革“1+3”方案,既包括創新社會治安治理機制、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完善執法權力運行機制等,也包括健全人民警察管理制度、規范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等,對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和公安行政管理等其他改革一樣,也是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公安工作,推動公安事業發展進步的一項重要改革內容,為破解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難題提供了難得的機會,功在當代,利及長遠,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公安管理學院院長張光說。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公安隊伍建設與教育訓練研究中心主任王毅虹說:“人民警察管理制度的改革,抓住了隊伍建設這一關鍵與根本,彰顯了戰略管理、科學管理和精細管理的理念,必將激勵廣大公安民警更好地履行職責、服務人民。”
長期以來,廣大人民警察處在維護穩定的第一線、服務群眾的最前沿,舍小家、顧大家,常年超負荷工作,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服務社會經濟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江蘇警官學院基礎部主任王智軍認為,中央的“1+3”方案,體現了從嚴治警、從優待警的方針。“這其實是一體兩面,在隊伍管理、執法工作中要嚴格要求,在政治待遇、生活保障上要與承擔的職責任務相匹配。從嚴和從優有機結合,將最大限度地調動民警的積極性,提高群眾對公安工作的滿意度。”
改革是時代要求百姓期待
新形勢下,公安機關面臨的任務更加艱巨繁重,人民警察服務社會、服務群眾的職責不斷拓展。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職業保障制度的改革,既是積極適應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所面臨新形勢的迫切需要,又是積極適應全面依法治國戰略的客觀要求。
“警察在我國公務員隊伍中人數最多,人民警察和其他公務員不同,數量龐大和性質特殊決定了必須要實行科學化管理,分類管理尤為迫切。”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顧平安說,“對人民警察分類管理,是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的體現,也是實現公務員制度科學化的一個重要探索。”
“長期以來,公安隊伍是按照國家公務員的統一管理制度實施人事管理,對于保持隊伍的穩定管理和快速發展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在一定程度上卻未能兼顧到不同工作性質崗位的特殊要求,已不適應形勢任務需要、不利于公安人力資源最大限度發揮自身作用。此次公安改革將從制度設計上解決障礙,為激發廣大民警干事創業的積極性奠定制度基礎。”張光說。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生活水平的提升,公安民警所面臨的社會治安形勢也日益復雜,老百姓對“平安”的需求更多、標準更高,這些都需要公安民警具備“高素質”、“強能力”。
“改革的出發點就是為適應當前嚴峻復雜的社會治安形勢,提高公安隊伍的整體素質和戰斗力。只有戰斗力提高了,才能達到提高百姓安全感和滿意度的根本標準。”王智軍說。
“改革主動應對轉型期公安工作任務極其艱巨復雜及警力資源相對不足等問題,以公安隊伍新狀態應對社會新常態,既提升公安隊伍的素質與能力,又回應民眾對安全和公正的期待。”王毅虹說。
公安民警始終處于矛盾沖突的最前沿、打擊犯罪的第一線,時刻承擔著反恐維穩、應急處突、搶險救災、偵查辦案、治安防控、大型活動安保以及堵截查緝、羈押控制等大量艱苦繁重的實戰性任務,時刻面臨著生死考驗,是和平時期風險最高、犧牲最大的一支隊伍。近幾年,平均每年400多名民警因公犧牲,5000多名民警因公負傷。在采訪中,這一現實也被很多專家學者反復提及。
“就我了解,許多民警加班超負荷運轉成為常態,身體長期處于亞健康狀態。警察的職業保障制度與當前公安民警面臨的職業風險并不匹配。這不僅直接損害民警的生命健康,而且還影響了廣大民警的工作積極性,影響了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公安管理學院教授詹偉說,“因此,改革勢在必行,這是加強公安民警職業保障機制建設、保護公安民警的生命安全與身心健康、加強警察職業認同感的必然要求,也是維護我國社會秩序穩定和公共利益的共同需要。”
改革必須符合公安職業特點
人民警察是武裝性質的紀律部隊,是國家重要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在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新期待下,人民警察的職業呈現出任務重、壓力大、風險高等特點。如何做好下一步的公安隊伍管理改革,專家和學者給出了自己的意見。
“改革必須滿足警察這個職業群體發展的要求,必須適應繁重艱巨的職責任務,應該以‘科學化’為前提,該怎么分類就怎么分類。要突破現有體制機制的框架束縛,大膽探索,改革創新。”顧平安說。
“要重點完善警員職務序列和建立警務技術職務序列,根據警察武裝性、實戰型、高強度、高風險、兼具刑事司法和行政執法雙重職責等職業特點,以及公安隊伍規模大、層級多、主要集中在基層一線等實際情況,建立體現人民警察職業特點、有別于其他公務員的公安機關執法勤務警員職務序列和保障體系,切實拓展公安民警職業發展空間,進一步增強廣大民警的職業榮譽感和歸屬感,為推進公安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奠定良好基礎。”張光說。
張光指出,公安隊伍管理改革需要突出人民警察的職業特點并注重向基層一線傾斜。“無論是職業性質和職責任務,還是職業風險和工作特點,人民警察都與其他公務人員有明顯區別,此外,針對基層公安職級低、保障弱、發展空間有限等問題,在職務設置、職數管理和待遇等方面也應該向市、縣兩級公安機關傾斜,確保廣大公安民警在基層一線安心專心,樹立‘民警往基層一線走、人才從基層一線出’的政策導向。”
對于這樣的改革思路,王智軍也表示認同。“從整個改革的方向上我認為應當做到3個傾斜,即警力資源向基層傾斜,特別是提高基層民警的待遇;要向實戰一線傾斜,特別是警力資源的配置;此外,還應該做到向技術領域的人員傾斜。”
在深化招錄培養體制機制改革方面,中國人民公安大學警務改革與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魏永忠認為,應從人民警察招錄的入口開始,完善并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職業特點的分類招錄培養的制度、政策。“人才是公安工作的根基,事關公安事業的長遠發展。因為職業的高風險,加上待遇和保障問題,現在一些地方出現了民警‘招不進來’、‘留不住人’的情況,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輔警在協助民警維護社會治安、打擊違法犯罪、開展行政管理和服務人民群眾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針對輔警管理使用不規范、缺乏相應保障機制的情況,多名專家建議,要明晰職責,并對輔警的輔助執法行為進行規范,同時加強教育管理,落實相應保障措施,形成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