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鄉村教師獲六保障 工資不低于當地公務員
在教師節來臨之際,昨日我省召開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新聞發布會,給全省22萬余名鄉村教師送上“六項大禮”,從工資待遇、社會保險、教師補貼、職稱評聘等方面,切實提高鄉村教師的生活待遇。包括:鄉村教師工資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大學生到鄉村任教獎補大學學費,建3.3萬套教師周轉房等舉措。
針對鄉村教師“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上不來”等突出問題,我省出臺《關于加強全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實施辦法》,給鄉村教師送去六大保障。
省教育廳副廳長歐陽建平說,我省目前有22萬余名鄉村教師,30歲以下的只占10%。從2012年開始,我省4年來累計招錄了3.1萬余名農村教師,改善了農村學校教師隊伍的年齡結構、學科結構。
每年按“總量平衡、退一補一”原則,及時填補離崗、退休教師空缺,確保鄉村教師“后繼有人”。
建立普通高校畢業生鄉村任教到崗學費獎補制度,按服務年限實行以獎代償,對大學學費進行到崗補助。
鄉村教師工資水平按不低于當地公務員津貼補貼平均水平核定,并隨公務員津貼補貼制度的調整而調整。
支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周轉房建設。全省共統籌資金15億多元,建成農村教師周轉房3.3萬余套。
建立兩大“鄉村教師基金”,對大病、特困教師提供援助,對做出突出貢獻的鄉村教師給予獎勵。
對鄉村教師評聘職稱不過分強調論文、學歷資歷等剛性要求,高級崗位向鄉村教師傾斜,拓寬成長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