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大學是國家首批“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111計劃”、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和“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重點建設高校。
2017年長安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深化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人才,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長安大學2017年繼續面向全國進行自主招生。
一、選拔要求與條件
理想信念堅定、思想品德良好、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對我校自主招生的專業(類)有濃厚興趣,具有與專業(類)發展相關的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專業愿望強烈,立志成為相關領域的優秀人才,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
1.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包括:中國數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中獲得一、二、三等獎。
2.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級賽區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省級賽區】、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省級賽區】、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獲得一、二等獎。
3.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北斗杯”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BD-CASTIC)、“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一、二等獎。
4.高中階段參加國家和各省級地理學會、地質學會、測量學會、地理信息學會、水利學會、環境科學學會主辦的“地球小博士”、“環保之星地理科普知識大賽”、“地球科學知識競賽”、“地質知識競賽”、“全國中學生水科技發明比賽暨斯德哥爾摩青少年水獎中國地區選拔賽”獲得省級一、二等獎。
5.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
6.高中階段在教育部、國家科協、各省級教育廳、各省級科協主辦或組織(發證單位為教育部、國家科協、各省級教育廳、省級科協)的全國、全省統一專項競賽、科技活動獲得一、二等獎及以上獎項。
7.高中階段在課堂內外雜志舉辦的科學素養大賽等系列全國性比賽獲得一、二等獎及以上獎項。
8.有與自主招生專業(類)密切相關的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考生須提供高中階段與擬報專業(類)相關的學科特長與創新潛質的第一原始產權人發明專利、論文著述、科學調查與研究、社會實踐等證明材料,且同意所提供材料完全公開】
注:①以上所有獲獎證書及材料須上傳掃描件同時郵寄,且須由所在中學復核并蓋章確認。不接受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項目和專利材料報名。
②以上所有材料必須保證真實可信,如審核發現材料與事實不符,將上報教育行政部門查處。
二、招生計劃與招生專業(類)
長安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計劃數為60人(年度總計劃的1%以內)。自主招生計劃不做分省計劃。
專業(類) | 擬招計劃數 | 入圍合格數 | 科類 | 浙江上海選科 | 分流專業 |
地質工程 | 0-20 | 0-30 | 理工 | 物理|化學|地理 | 地質工程 |
地質學類 | 0-20 | 0-30 | 理工 | 物理|化學|生物 | 地質學 資源勘查工程 |
水利類 | 0-20 | 0-30 | 理工 | 物理|化學|生物 | 水利水電工程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地下水科學與工程 |
注:考生只能報考其中一個專業(類)。
三、報名與初審
考生須完成網上報名、郵寄報名材料兩個步驟。
1.網上報名
考生必須登錄指定網址“ http://gaokao.chsi.com.cn/zzbm/ ”注冊報名,不接受現場臨時報名。
網上報名起止時間:2017年4月1日至4月10日。
2.郵寄報名材料
材料包括(請按照以下順序整理郵寄):
①《長安大學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請表》(打印蓋章簽名);
②《長安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中學推薦信》(下載模板填寫簽名簽章);
③《長安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報名誠信承諾書》(下載打印簽字、指模簽印);
④相關獲獎證書復印件、第一原始產權人發明專利復印件、論文著述原刊、科學調查與研究報告原本、社會實踐證明材料原本(中學簽字蓋章,提交原刊本的恕不退還)。
⑤浙江上海考生另需提供綜合素質評價表格(中學簽字蓋章)。
材料須于2017年4月12日前用特快專遞寄到長安大學招生辦公室,請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樣,以收到日期為準,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請自留備份。
以上材料還需簽字蓋章后按順序掃描上傳至報名系統。
3.初審
學校聘請相關學科專家根據《長安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報名材料初審辦法(暫行)》對考生的網上報名信息、郵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
初審合格的考生即可參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初審合格考生名單將在長安大學本科招生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考生須及時查看初審結果。
四、考核安排
1.時間安排: 現場確認:2017年6月10日(14:00至19:00)。
面試考核:2017年6月11日。
時間如有調整,將提前通過長安大學本科招生網和長安大學本科招生微信另行發布。
2.考查目標:專業素養與學科特長、創新意識與創新潛質。
提交材料中有發明專利、論文著述、科學調查與研究報告、社會實踐等材料的考生另須參加專場答辯,一但發現以上材料與事實不符,將上報教育主管部門查處。
3.考核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面試順序由抽簽隨機確定。
五、錄取原則
1.維護公平公正,確保機會公平、程序公平、結果公平。
2.自主招生考核合格且公示無異議的考生,體檢結果沒有與所報專業(類)相關的受限項目(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長安大學本科招生網轉發http://125.76.215.86/html/409.htm網址),高考志愿與自主招生選報專業(類)一致,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即可投檔,投檔考生經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查通過后予以錄取。
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和浙江上海新高考試點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按照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江蘇省入圍合格考生選測科目要求達到BB。浙江上海考生選科應與公布的專業選科范圍一致。
3.學校根據自主招生簡章,經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集體審議確定入圍合格考生名單與專業類后,在長安大學本科招生網公示。
六、監督機制
1.學校自主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相關監督部門對招生考試進行監督。
2.自主招生初審合格名單、入圍合格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實行三級信息公開,結果將在長安大學本科招生網、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考生所在中學要公示確認推薦的考生名單及相關材料。
3.接受社會監督。學校建立有完善的監督機制,并公布舉報渠道。凡發現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七、注意事項
1.考生持《長安大學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準考證(預約)》(報名系統打印)、二代身份證原件參加現場報名確認,同時須出示本人各類證書原件。戶口本和臨時身份證不作為現場確認和考核的證件。
2.相關中學和學生本人應恪守誠信原則,申請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通報教育主管部門查處。
3.填報志愿按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安排和簡章的要求完成。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應注意生源地高考志愿表的設置,以免失誤。長安大學不負責解決志愿填報失誤造成的問題。
4.自主招生錄取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專業。
5.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錄取工作或提供錄取中介服務。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和其他講座和咨詢活動。
6.自主招生考核不收取報名考核費用。
7.簡章內容由長安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另頒新規定,本簡章將參照相關文件要求做相應的調整。
八、聯系辦法:
地址:陜西省西安市碑林區南二環路中段長安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710064
電話:029-82334104 82334813 傳真:029-82334099
長安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125.76.215.86
長安大學本科招生微信公眾號:zsb82334099
監督舉報電話:029-82334043
溫馨提示:
1.網上報名前須準備好電子版照片(請在照相館拍攝)。
2.外地考生提前做好出行交通和住宿預訂。
3.請經常關注網上報名系統和長安大學本科招生網相關信息。
4.請關注長安大學本科招生微信,后期有關自主招生考核的注意事項、交通住宿預定等信息將通過微信統一發送。
(本簡章經長安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2017年3月31日會議審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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