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
1.月最低工資標準:從1820元調整為2020元;
2.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17元調整為18元;
3.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規定
不列入最低工資組成部分的有哪些?
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企業應另行支付:
1、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2、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
3、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4、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職工勞動保險、福利待遇、不得列入最低工資。
上海市工資發放規范
事 項 | 規 定 | |
支付形式 | 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等其他形式替代貨幣支付工資。 | |
支付時間 | 在職 | 單位與勞動者具體約定。遇法定假或休息日,不得推遲支付。 |
離職 | 辦妥手續時一次性付清勞動者工資。 | |
特別規定:實行年薪制或按考核周期兌現工資的勞動者,單位每月按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預付,年終或考核周期期滿時結算。 | ||
代扣情形 | 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可以代扣工資: | |
1、由勞動者個人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 ||
2、由勞動者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 | ||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 ||
4、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費用。 | ||
職工維權 | 單位無故拖欠(克扣)工資的,勞動者可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
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規定全文
關于調整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滬人社綜發〔2015〕10號
各委、辦、局,各控股(集團)公司、企業(集團)公司,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用人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從2015年4月1日起,本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現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資標準從1820元調整為2020元。下列項目不作為月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一)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四)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
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17元調整為18元。小時最低工資不包括個人和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三、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3月30日
最低工資標準包括保險嗎?
小編提醒,各地的2015年最低工資標準是不一樣的,下面小編挑選幾個城市,為大家解答最低工資標準與社保相關問題!
案例1:上海市
問:上海2015年最低工資標準包括社保嗎?
月最低工資標準從1820元調整到2020元,增加2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17元調整到18元。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
上海市人社部門在解釋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時指出,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不含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這些應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費,中班、夜班、高溫、低溫、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等也不作為月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
案例2:青島
問:青島2015年最低工資標準包括社保嗎?
日前,青島下發《關于嚴格執行最低工資制度的通知》,根據《山東省關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魯政字〔2015〕39號)規定,青島市自2015年3月1日起,駐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用人單位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500元調整為16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15元調整為16元;駐即墨市、膠州市、萊西市、平度市用人單位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350元調整為14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13.5元調整為14.5元。
下列各項不包含在最低工資標準范圍之內,用人單位要另行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對勞動者進行培訓的費用;按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定發給勞動者的費用和用品,以及用人單位自身規定的工作用品如工作著裝等;按國家住房制度改革規定由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支付的醫療衛生費、喪葬撫恤救濟金、探親路費、計劃生育補貼、生活困難補助、冬季取暖補貼、防暑降溫費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省規定的勞動者應當享受的福利待遇。
用人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以及通過補貼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包含在最低工資標準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