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向嘉興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申請,按鑒定中心安排的時間與地點參加鑒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初次鑒定由設區額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負責。嘉興市各轄區工傷職工勞動能力初次鑒定向嘉興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嘉興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辦公地址:嘉興市東升路1042號辦公樓5樓。據嘉興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提交以下資料:
1、《嘉興市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表》(因工)4份;
2、本人勞動能力鑒定書面申請;
3、工傷認定書;
4、身份證復印件;
5、醫院出具的關于工傷原發部位治療結束的證明和醫院診斷的病歷及各種檢驗報告單(片)據等相關資料。《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第二十六條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