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工傷怎么認定?太原工傷認定需要什么材料?太原工傷認定的流程是怎么樣的?太原工傷在哪里認定?太原工傷認定有什么注意事項?
認定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溫暖提示:
1.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2.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認定流程
1.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2.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認定地點
勞動/工傷能力鑒定:
山西省太原市桃園三巷29號
聯系電話:0351-4222580
認定時限
辦理時間
用人單位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鑒定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
辦理費用
不收費
注意事項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條例》的規定及時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