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三門峽工傷賠償計算方式:
一、醫療費
1、計算公式:醫療費賠償金額=診療金額+藥品金額+住院服務金額
2、包括:住院期間、康復訓練期間、工傷復發期間的醫療費用。
二、伙食補助費
1、計算公式:住院伙食補助費=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X元/天/人70%。
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三、停工留薪期工資
1、計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資=本人工資X元停工留薪月數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3、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四、護理費
計算公式:
(一)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經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同意,用人單位也可以按照本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一人的標準支付護理費。
(二)評定傷殘后需要護理的,
1、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護理費=誤工費
2、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其計算公式為:護理費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其計算公式為:護理費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其計算公式為:護理費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30%
五、職工因工致殘享受的待遇
(一)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計算公式為:
(1)一級傷殘=本人工資24個月
(2)二級傷殘=本人工資22個月
(3)三級傷殘=本人工資20個月
(4)四級傷殘=本人工資18個月
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計算公式為:
(1)一級傷殘=本人工資90%
(2)二級傷殘=本人工資85%
(3)三級傷殘=本人工資80%
(4)四級傷殘=本人工資75%
(二)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計算公式為:
(1)五級傷殘=本人工資16個月
(2)六級傷殘=本人工資14個月;
2、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計算公式為:
(1)五級傷殘=本人工資70%
(2)六級傷殘=本人工資60%
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3、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
(1)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計算公式:
五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6個月
六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4個月
(2)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計算公式:
五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56個月
六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6個月
(三)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計算標準為:
(1)七級傷殘=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2個月
(2)八級傷殘=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0個月
(3)九級傷殘=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8個月
(4)十級傷殘=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2、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1)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計算公式:
七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2個月
八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0個月
九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8個月
十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2)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計算公式:
其中七級36個月,八級26個月,九級16個月,十級6個月。
七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6個月
八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6個月
九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6個月
十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2020年三門峽經濟數據:
一、上年度三門峽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200.97元/年
二、上年度三門峽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21971.57元/年
三、上年度三門峽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15163.75元/年
四、上年度三門峽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11545.99元/年
五、上年度三門峽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
37958元
六、上年度三門峽各行業職工平均工資
1、農、林、牧、漁業為24457元/年。
2、采礦業為55899元/年。
3、制造業為33936元/年。
4、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為45252元/年。
5、建筑業為32746元/年。
6、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為44421元/年。
7、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為45120元/年。
8、批發和零售業為31485元/年。
9、住宿和餐飲業為27404元/年。
10、金融業為63376元/年。
11、房地產業為37211元/年。
12、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為31270元/年。
13、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為46603元/年。
14、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為32018元/年。
15、居民服務業和其他服務業為29041元/年。
16、教育為39843元/年。
17、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為39414元/年。
18、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為31648元/年。
19、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為34137元/年。
注:上年度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69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