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條例主要是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相關條款進行賠償。條例包括工傷保險基金構成,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工傷保險待遇,監督管理等信息。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工傷等級不同所享受的待遇所有不同。本文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最新的威海工傷賠償相關知識,僅供參考!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2.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辦理條件
傷保險待遇申領(一至四級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須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拐杖等康復器具,或者康復器具需要維修或者更換的,由定點康復器具裝配機構提出評估,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普及型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傷保險待遇申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職工經治療醫療終結期滿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在30日內向單位所在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鑒定為1至10級傷殘的工傷職工。
傷保險待遇申領(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因工傷死亡的工傷職工
傷保險待遇申領(工傷醫療費報銷)
1、認定為工傷職工
2、職工工傷醫療終結期滿不需做勞動能力鑒定的。
威海各類工傷保險待遇申領條件詳情
辦理材料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或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審核
1.《工傷認定通知書》;
2.《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
3.用人單位收款收據。其中,領取工亡補助金的,還需提供《工亡職工供養親屬資格核定表》。
傷殘津貼和供養親屬撫恤金審核
1.《工傷認定通知書》;
2.《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其中,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還需提供《工亡職工供養親屬資格核定表》。
職業病醫療費用審核
1.《威海市職業病職工入院備案表》;
2.《工傷認定通知書》復印件;
3.醫療費用發票及明細;
4.定點醫院收款收據。
輔助器具配置費用審核
1.《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
2.《工傷認定通知書》。
3.《工傷職工保險服務項目核準表》
職業病住院伙食補助費審核;
1.工傷認定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
2.住院醫療費發票復印件加蓋醫院紅色印章;
3.住院病歷原件及復印件;
4.身份證及社會保障卡原件;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審核
1.工傷認定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
2.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
3.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職工社會保險減少表原件及復印件;
5.身份證及社會保障卡原件;
辦理流程
1.辦事對象持下列材料到相關經辦機構
2.工作人員審核材料與核算相關待遇,相關負責人復核簽字確認后,到待遇撥付相關窗口領取(傷殘津貼或供養親屬撫恤金,由全殘職工或供養親屬持身份證到指定銀行領取)。
辦理地址及時限
辦理地點:
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膠州路7
乳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中苑街14號
文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威海市文登市
文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文登世紀大道8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