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至四級傷殘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五級、六級傷殘的,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
2.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七級至十級傷殘的
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
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工傷死亡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待遇:(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60個月的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上述所有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上述(1)、(2)規定的待遇。
辦理條件工傷殘補助金、津貼、生活護理費、工傷醫療補助金辦理條件
用人單位正常參保的工傷職工,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一至十級傷殘的,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其中達一至四級的,退出工作崗位,按月領取傷殘津貼;有護理依賴的,按月領取工傷生活護理費;五至六級的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工傷門診就診病歷辦理條件
用人單位正常參保的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滿或舊傷復發需繼續治療的。
工亡補助,供養親屬撫恤金辦理條件
用人單位正常參保的職工,經認定為工亡的。一至四級傷殘職工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享受喪葬補助金及工傷親屬撫恤金待遇
工傷住院伙食補助、交通食宿費辦理條件
用人單位正常參保的工傷職工,經批準住院治療及轉往外地就診的。住院伙食補助費標準為每天20元;轉診食宿費標準每天不超過130元(其中住宿費110元)。
申請工傷醫療、康復費用報銷辦理
1.符合規定的工傷醫療費用
2.符合規定的工傷康復費用
辦理材料工傷殘補助金、津貼、生活護理費、工傷醫療補助金辦理材料
1.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傷認定書
2.工傷(亡)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3.勞動能力鑒定中心的《職工因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
4.解除合同證明書原件
工傷門診就診病歷辦理材料
1.工傷醫療依賴鑒定申請表
2.工傷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3.工傷認定書或確認材料復印件
4.1張1寸近期照片
工傷住院伙食補助、交通食宿費
馬鞍山工傷住院伙食補助、交通食宿費辦理材料
工亡補助,供養親屬撫恤金
馬鞍山工亡補助,供養親屬撫恤金辦理材料
申請工傷醫療、康復費用
馬鞍山申請工傷醫療、康復費用報銷辦理材料
辦理流程工傷殘補助金、津貼、生活護理費、工傷醫療補助金辦理流程
參保單位填報《馬鞍山市工傷職工工傷(亡)待遇審批表》,并提供工傷認定書、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工傷職工身份證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資料后!向經辦機構部門提交材料,審核。
工傷門診就診病歷辦理流程
參保單位填寫工傷醫療依賴鑒定申請表,提供職工工傷認定書(或確認材料)、相關病歷資料、身份證復印件,待市勞動能力鑒定專家委員會專家組確認,符合辦理條件的,予以辦理。
工傷住院伙食補助、交通食宿費流程
參保單位提供職工工傷認定書(或確認材料)、舊傷復發(住院)申請表或轉診審批表、住院費用清單、住宿費用機打發票、汽車或火車站售出正規車票、身份證復印件、出院小結辦理。
工亡補助,供養親屬撫恤金流程
參保單位填報《馬鞍山市工傷職工工傷(亡)待遇審批表》,與相關材料一起交向經辦機構部門審核
申請工傷醫療、康復費用流程
1.參保單位填報《馬鞍山市工傷職工醫療費用申報審批表》,并提供工傷認定書、醫療費用發票及明細清單、門診病歷或出院記錄及其它需要提供的病歷資料;
2.轉外治療的需提供轉診審批材料;
3.舊傷復發、康復治療需提供確認材料;
4.材料不完整的,給予一次性書面告知需補正的材料;
5.受理后對相關的醫療費用進行審核、審批后用人單位辦理領取手續。
辦理地址及時限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
辦理地點:
馬鞍山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中心
地址:湖南東路900號
馬鞍山當涂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所
地址:當涂縣姑敦鎮提署中路115號
馬鞍山市含山縣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中心
地址:含山縣環峰南路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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