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工傷醫療待遇核定所需材料:
①東陽市職工工傷治療費費用申請表;
②工傷認定決定書或參保人員輕微工傷簡易認定表;
③發票原件、病歷、出院記錄、住院費用匯總清單、留觀用藥清單、門診用藥清單、輔助檢查結果報告單;
④簡易工傷需提供工傷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⑤涉及第三責任人賠償的,另提供公安部門或法院的認定書、調解書或判決書;
⑥如使用醫用材料(內固定材料、鋼板、刀頭等),需附材料標簽及條形碼;
⑦治療費若匯給職工本人,需提供職工東陽開戶的銀行卡復印件。
⑵工傷補償支付核定核定所需材料:
①職工工傷傷殘待遇申請表;
②工傷認定書
③勞動能力鑒定書;
④勞動能力鑒定費發票;
⑤受傷職工個人開戶銀行存折。
⑥工傷職工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并要求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時,需提供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材料并將職工社會保險從參保單位轉出。
⑦補助金原則上給工傷職工本人,若需匯給單位,附上鄉鎮街道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見證的調解書,或勞動仲裁院仲裁書,或法院判決書。
⑶職工工亡一次性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待遇支付核定所需材料:
①一次性工亡、喪葬補助金申請表;
②親屬關系公證書(或繼承權公證書)、委托公證書;
③補助金若匯給單位,需公證處公證的雙方協議、支付憑據;
④受委托人銀行卡復印件;
⑤工亡職工及遺屬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⑥工傷認定書;
⑦涉及第三責任人的,需附事故認定書。
⑷工亡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核定所需材料:
①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申請表;
②工亡職工及遺屬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③遺屬本人東陽開戶的銀行卡或存折復印件;
④遺屬無經濟來源的證明(由戶籍所在地鎮(鄉)街道、社保機構出具);
⑤工傷認定書(工亡)。
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有哪些情形可按規定申請供養親屬撫恤金?
⑴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⑵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
⑶工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
⑷工亡職工子女未滿18周歲的;
⑸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周歲的;
⑹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 周歲的;
⑺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的。
領取撫恤金人員哪些情形會停止享受撫恤金待遇:
⑴年滿18周歲且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⑵就業或參軍的;
⑶工亡職工配偶再婚的;
⑷被他人或組織收養的;
⑸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