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費由誰繳納?繳多少?
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單位繳費費率。
對于一些難以按照工資總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行業,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具體方式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確定。
深度解讀
目前,世界各國實行的工傷保險制度大體可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社會保險類;另一種是雇主責任類。
實行雇主責任制的是少數國家。雇主責任制有兩種方式:一是受傷的工人或遺屬直接向雇主要求索賠;二是雇主為其雇員的工傷風險購買商業保險。實行社會保險制的約占實行工傷保險制度國家的2/3。在這些國家,凡參加工傷保險的雇主,都必須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工傷保險費。
我國實行的是社會保險制,規定由雇主繳費。一般是按月繳納,但也有按照季度甚至按年度繳納的情況。本條在規定單位繳費義務的同時,規定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用人單位也不得采取任何手段,將工傷保險費分攤到職工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