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暑是否算工傷?
2012 年,國家安監總局、人社部等部門聯合下發 《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 》,其中的第十九條規定,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我國 《 職業病目錄 》 將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職業病范疇。這是一種在高溫作業環境下,勞動者因體內熱平衡或水鹽代謝紊亂而引起的、以中樞神經系統或心血管障礙為主要表現的急性疾病。因此,職業性中暑是可以認定為工傷的。
什么樣的中暑算職業性中暑?
由前面可知,只有被診斷為職業病的中暑從業者才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不是所有的中暑都能認定為工傷。這類從業者一般長期在高溫環境下作業,有高溫接觸史,如鋼鐵工人、建筑工人和環衛工人等。
例如:小劉是某建筑工地的砂漿攪拌工,由于連日在高溫下作業,某天在工地嚴重中暑,昏迷不醒。后經當地職業病防治診斷機構確認,小劉的中暑屬于職業性中暑。這種情況就能認定工傷,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
認定工傷,必須是職業性中暑。勞動者一旦在高溫作業時中暑,在送診的同時,一定要經過職業病診斷機構的診斷,確認為“ 職業性中暑 ” 后,就能向當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高溫作業時,勞動者如果出現頭暈、頭痛、口渴、多汗、全身疲乏、心慌、注意力不集中等情況,可能處于中暑先兆的狀態,此時應果斷中止高溫作業,及時就醫。除了注意及時避暑,勞動者最好攝入一定低濃度含鹽的清涼飲料。用人單位應按照法規要求,加強工作場所夏季防暑降溫工作,防范安全生產事故,減少或避免職工中暑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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