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傷保險繳費基數為多少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相關資訊吧!
北京市的工傷保險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的定義
工傷保險的繳費基數一般是指指用人單位為本單位所雇傭的職工所支付的上一年度的工資總額。
社會保險繳費公式
社會保險繳費=繳費基數×繳費比例
社保繳費例子
若2013年度“月平工資”是4665元,如果你(假設你的單位在市區)的月工資超過了46653=13995元。則你的社保繳納基數是13995元;如果你的月工資低于466560%=2799元,則你的社保繳納基數是2799元。要是你的月工資在2799元至13995元之間,那繳費基數就是你的月工資。
溫馨提示:
1、具體的詳細內容請咨詢當地的社保機構
2、當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低于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基數;高于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部分,不作為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基數。
3、繳費基數中的工資總額應該是指用人單位支付給本單位所有職工的勞動報酬的加和。工資總額一般來說不是針對某一個職工所說的,而是對用人單位所雇傭的所有職工所說的。
4、職工包括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合同勞動關系和事實勞動關系的各個工種、各個崗位的所有職工。
北京市的工傷保險繳費比例:
1、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和主要經營生產業務等情況,分別確定各用人單位的行業風險類別。
2、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將行業劃分為3個類別:一類為風險較小行業,二類為中等風險行業,三類為風險較大行業。三類行業分別實行3種不同的工傷保險繳費率。
3、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1)對行業的劃分,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將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劃分為一類至八類。
不同工傷風險類別的行業執行不同的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本市一類至八類行業的基準費率分別為0.2%、0.4%、0.7%、0.9%、1.1%、1.3%、1.6%、1.9%。
4、用人單位屬一類行業的,按行業基準費率繳費,不實行費率浮動,用人單位屬二、三類行業的,費率實行浮動。
溫馨提示:
1、工傷保險費用是由單位繳納,非個人繳費。
2、用人單位的初次繳費費率,按行業基準費率確定,以后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職業病危害程度等因素,1-3年浮動1次。
3、具體的分類及繳納費率情況請咨詢當地的社保機構。
延伸閱讀:北京下調工傷保險繳費比率
北京市將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最低行業基準費率從現行的0.5%降至0.2%,各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從三類細分為八類,實現了工傷保險費率的“總體降低”。對于有些費率或將上升的行業,則采取“就低不就高”原則仍按現行標準執行。調整后,北京將比國家新的平均費率低0.25個百分點。
工傷保險基準費率細化為八類
按照工傷風險程度,目前北京市將各行業用人單位劃分為三個類別,分別執行0.5%、1%、2%左右的行業差別基準費率。
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近日聯合發布,從今年7月后,北京市工傷保險費率將調整,屆時將由現行的三類細化為八類,風險程度最低的有社會團體、科技推廣和應用服務業等,最高的多為礦采行業。具體來說,一類至八類對應的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分別按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不同比例執行,一類至八類分別為0.2%、0.4%、0.7%、0.9%、1.1%、1.3%、1.6%、1.9%。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調整實現了工傷保險費率的“總體降低”,最低行業基準費率由0.5%降至0.2%,最高行業基準費率由2%降至1.9%。由于工傷保險是由企業繳納,所以此舉對企業是一大利好。受益的如金融保險類企業,現行繳納工傷保險費率為0.5%,調整后將降至0.2%;像衛生、新聞出版等行業的費率均從0.5%降至0.4%。
費率隨事故率上下浮動
根據新規定,在新的費率政策正式實施一至三年內,北京市將對工傷保險基金收支情況進行監測和分析,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則制定工傷保險費率浮動管理辦法,并確定每個行業內的費率檔次。
用人單位工傷保險支繳率等相關指標均將納入監測,每一至三年核定是否浮動,對符合浮動條件的用人單位,每次可上下浮動一檔或兩檔。
其中,一類行業將被分為三個檔次,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可以向上浮動到基準費率的120%、150%;二類至八類行業將分別被分為五個檔次,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可以分別向上浮動到基準費率的120%、150%,向下浮動到基準費率的80%、50%。安全生產環境良好、事故率低的參保單位可以適當下浮工傷保險費率,否則也將適當上浮。
參保企業執行“費率就低”原則
本次調整后,北京市工傷保險費率水平將整體下降,但部分高危行業費率或將上升。為了不給參保單位增加負擔,北京市在調整及確定各繳費單位的新費率時,將執行“費率就低”原則。也就是說,如果調整后的繳費費率低于現行費率,就按調整后的繳費費率執行;如果調整后繳費費率高于現行水平,那就仍按照現在的費率執行。
與現行水平相比,調整后北京市工傷保險平均費率將從0.48%降至0.45%。但不管費率怎樣調整,工傷職工享受的待遇保持不變,仍保持原有水平。
此次費率調整自2015年10月1日起開始執行,但考慮到新舊行業工傷風險分類比對和工傷保險信息系統升級改造等因素的影響,此次調整將于今年7月1日前完成。7月1日之前,各繳費單位仍按現行水平進行繳費;7月1日后,將按照新的繳費費率測算,從去年10月1日起到今年7月1日前多繳納的保險費,將用來抵以后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