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繳費比例是大家都很關注的問題,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具體內容吧!
福州工傷保險繳費比例:
1、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將行業劃分為3個類別:一類為風險較小行業,二類為中等風險行業,三類為風險較大行業。三類行業分別實行3種不同的工傷保險繳費率。
2、工傷保險平均繳費率原則上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1.0%左右,三類行業的基準費率分別為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5%、1.0%、2.0%左右。
3、用人單位屬一類行業的,按行業基準費率繳費,不實行費率浮動,用人單位屬二、三類行業的,費率實行浮動。
福州工傷保險繳費基數:
據福州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通知》要求,參保單位給員工參加工傷保險,繳費最低基數不得低于上年度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不得高于上年度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度,福州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903.25元(度福州市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58839元),因此2015年7月至2017年6月,福州市工傷保險參保職工繳費基數最低不得低于2941.95元/月,最高不得高于14709.75元/月。
福州辦理工傷保險流程:
一、參保單位登記
1、《社會保險登記表》(含電子數據采集表)。
2、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或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成立的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3、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護照、其它合法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5、銀行賬號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6、地稅電腦編碼的申請表或地稅機關出具的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限機關、事業單位參保登記時提供)
7、單位合并、分立的,需提供書面申請報告并附主管部門證明材料。
8、原有地稅編碼已經進行過參保登記的,需提供情況說明并加蓋公章。
二、參保單位變更登記
1、《社會保險登記項目變更申報表》
2、參保單位變更登記內容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三、社會保險注銷結算
1、《工傷保險注銷結算登記表》
2、注銷工傷保險申請報告
3、地稅注銷受理通知書或地稅稅務事項通知書
4、《參保單位養老、工傷保險減員申報表》
5、應繳清當月工傷保險費且無歷史欠繳費用
四、工傷保險團體參保登記(建筑項目工傷保險)
1、參保單位報送工程招標中標標書、工程施工合同或協議書文本原件及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批準成立證件或其他核準成立證件;
3、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居民身份證、護照;
5、在建工程項目負責人身份證明或居民身份證;
6、《建筑、礦山企業工傷保險團體參保登記表》(一式四份)
7、受理時間:每月1-24日
受理完結第二個工作日到地稅部門繳納工傷保險費,繳費后攜帶以上材料和繳費后的稅單原件及復印件到工傷科開具繳費證明
備注:以上所有紙質材料必須加蓋單位公章
溫馨提示:
1、辦理時限:每月1日至倒數第二個工作日,材料齊全當天受理
2、申請人權利:申請人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3、監督電話:87305920
延伸閱讀:
關于調整我市工傷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
榕人社!2016〕131號
各縣(市)區人社局、社保中心、各參保單位:
根據原福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頒布的《福建省實施<工傷保險經辦業務管理規程>細則》(閩勞社文〔2004〕353號)、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貫徹落實〈福州市城鎮職工工傷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榕勞社!2010〕88號),以及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5年全省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有關事項的通知》(閩人社辦〔2016〕129號)精神,現將2017年7月至2017年6月我市工傷保險參保職工繳費基數調整如下:
工傷保險繳費最低基數不得低于上年度福州市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不得高于上年度福州市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2015年度福州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206.5元(2015年度福州市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62478元),2017年7月-2017年6月福州市工傷保險參保職工繳費基數最低不得低于3123.9元/月,最高不得高于15619.5元/月。
各參保單位應在2017年6月29日前將本企業參保職工的工傷繳費基數調整到位。
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